第2章 吃的开
不要挑食,要多吃饭,赶快长大。
小时候常常想这样的事,却不知如何表达。
也许就是这么几句简单的嘱咐吧。
李长恒一路向着穷街陋巷走去,路过青柳街乌衣巷,看到一家面馆还开着门,随即走上前去。
“两碗牛肉面,一碗干的,一碗汤的,不要葱花!”
“好嘞,您稍坐!”
正在擦拭桌椅的小二随口招呼一声,见李长恒披头散发,衣衫破碎如同叫花,眉头一皱,不过并未驱赶,反正这地方不怕人吃白食。
转身准备告诉后厨,却听见里堂传来一声大喝。
“嘿!瞎了眼的狗东西,什么玩意你也招呼?赶紧撵出去!”
我不吃牛肉!
青柳街这边不上不下,冷冷清清,再加上今夜暴雨,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往日其实还算温热的。
苏家就在此街,以前可是常来常往。
苏家因为苏芊的关系,勉强挤入二流,不过却十分低调。
好说不好听嘛,无一是男儿可是苏家烙印在所有人心中的标签。
苏家无论青壮,从不上战场,不知道哪来的底蕴可以持续不断的缴纳贡献。
不同于陶家,陶家经商,是整个舒兰郡最大的商家,富可敌郡。
陶家是既有钱财贡献,也有军用物资采买,家族内不仅不禁好武子弟参军,更是培养了大量外姓人才,凡是有一技之长,不论是文是武,都能在陶家的培养安排下各取所需。
穿过乌衣巷却是另一番光景,虽然谈不上灯火辉煌,人流如织,但相比之前的清冷,多了许多烟火气。
红枫街,月色明亮,灯火稀疏,很多小商贩正忙碌着出摊,路面斑驳,有不少地方积水颇深,沾泥带水也无人在意。
李长恒只想填饱肚子,最好再换一身衣衫。
在此处倒不虞所有人都能认出自己,毕竟多是些劳碌命,苦哈哈的。
就算,咳,也不至于大家都跟钱过不去吧。
还真有些个嫌恶的眼神,臭卖肉的。
大多摊位都是些肉食,看到就反胃,直到街角,一个冷冷清清的凉粉摊子前,摊主是个干瘦的老头,叭叭的抽着旱烟。
“他大爷,五碗凉粉,凉调。”
老头挥散烟雾,仔细瞅了瞅,见到李长恒的模样,未见丝毫讶色,笑着开口道:“小后生,这么小就当爹了?”
老头不笑还好,一笑整个脸都皱在一起,露出只剩零星的几颗黄牙,突兀板正。
李长恒也不介意,一屁股坐下,学着老头咧嘴笑道:“大爷,么得,嘴瞟了。”
“嗯,看着也不像,这么俊的后生,跟大爷我年轻时有的一拼,定是个孤犬命,好也不好,尝的多,吃的开,酸的辣的,咸的甜的,弄花了眼,到老么得伴儿牢骚......”
这话说的,得窥一把年纪了,眼瞎的不可惜。
老头说话漏风,还喜欢唠叨,手上动作不急不缓,还非得五碗一块弄。
李长恒既不说话,也不催促,就这么默默听着,看着。
“罢了罢了,以前呐,仗着才貌,可真是风光了大半辈子,到老才看开,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是都吃进肚里不往出吐,给那些啄食的鸡儿还能剩下些啥?”
这话听着怪怪的,你展开来说说。
“上过山,下过水,可不止高山才有好水呀!”
老头颇为唏嘘。
“迷过眼,湿过腿,但终究他山他水无边无止,老头子知足了,要不然也活不到现在不是。”
“所以啊,该放弃就放弃,该放下就放下,别把什么都往下吞,容易坏肚子,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这老头有些说头,李长恒表示悟了!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所以老头认出自己,在劝自己看开些?
不是,劝人成佛和劝婊子从良有什么区别?
恶趣味,怪癖!
等老头端上凉粉,胡乱搅拌两下哧溜嗦了起来。
两人相对而坐,中间隔着摊板,一个嗦粉,一个吧嗒旱烟,未再有什么交流。
但却似乎有一种出奇的相像,和一种道不明的默契。
李长恒一开始并未如何,吃着吃着就不自觉多了情绪。
有那么点川娃子归乡的意思。
生死三年,未尝一哀。
一口气五碗下肚,意犹未尽,不过也没再要,取出钱袋上层最小的一颗碎银,放在摊板上,起身离去。
“后生,多了!”
李长恒摆手,老头笑笑,没说话便是默认。
随手买了一件青色罗袍之后,李长恒这才向着城外走去。
城外有座山,山下有座庙,小庙早就荒废破败。
李长恒觉得跟此时的他,很搭!
也不是真的别无去处,他的二叔一家就在岚皋县,而且还混的不错。
但就这么憋屈窝囊的离开?
如今不同以往,什么样的苦没吃过,什么恶虐的情形没见识过?
内心强大的鸭批。
借着月色,孤零零一人,步伐却有些急切和不稳,飘忽不定,如同鬼魅。
不知是眼花还是怎的,好像真看到什么玩意鬼魅般一晃而过。
青神山山脚,一泡尿。
这个地方就叫一泡尿,相传是山神老爷一泡尿冲出的这么个小片平地。
这当然只是个笑话,无人信鬼神。
小破庙就坐落于此,除了一个巨大的青黑色石质木鱼,连牌匾神像都无,显得很是空旷。
外面看着破败,内里并没有预想的那番脏乱,像是不久前有人住过一般。
李长恒也不去管,又不是谁的私产,没什么鸠占鹊巢。
火急火燎的关上庙门,又用木棍顶上,这才扯过一片破席,盘膝而坐。
所谓废掉修为不过是打散内气,打断根基,身体虽然伤重,但肌肉筋骨底子还在。
而且根基穴窍经脉,属于内天地,破坏的有限,无法彻底断绝,除非是活活打死。
只要别真的肉身残了就能练武,无非就是慢一些。
就和那什么,海绵体差不多。
损伤不大,但真的疼。
李长恒其实根骨算不得顶尖,为何能够超越同龄人,成为舒兰郡屈指可数的天骄人物。
皆是因为他身上有一处特殊的穴窍,这处穴窍其他的作用没有,就是能纳物,且随着修为增长,还在不断扩大。
有这么一个随身携带,且心随意动的纳物空间,能做的简直太多了。
比如在内气不足时服下丹药,比如在遭遇难以面对的危险时突发暗器,或者捡漏偷藏起来。
正直却不傻!
正是有这个特殊的穴窍在,才能不断立下大功,获得更多资源,然后再不断进步。
原本一切都是很光明、很美好的。
有所执又有所得,哪怕始终拿命去拼,很多次险死还生也甘之如饴。
算了都过去了,毛毛雨啦!
当时“脱逃”虽非自愿,但也不是一无所获。
甚至所获简直无价,至少现在他不知道有什么东西能比这玩意还要珍贵逆天。
精魄!
一种强大妖物死后遗留的产物,几乎人人熟知,但是见过的没几个,更别说获得。
李长恒得到的精魄更加特殊。
怎么个特殊很难说的确切,而是一种直觉。
想起刚见到时的场景,如同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绚烂多彩沉溺美妙,有种一瞬千年之感。
仿佛原本的世界一切都很渺小,若能得到它,必将会将其踩在脚下。
而且比寻常的大出好几倍。
一般的只他见过一次米粒大小的,当时就十分艳羡,但哪怕如此之小,一座郡城都换不来。
据说能有弹珠大小就已经是稀世奇珍,百年难见,而他的足有鸽子蛋大。
千年一出?
这得换几个国家?
或者已经有了质的超脱,根本不是同一维度了。
精魄最基本的作用便是改善根骨资质,凡是拥有之人都会成为高高在上的大能之辈。
而且还有一些细水长流潜移默化的功效,更加强大,不一而足。
据说有的会改变体质,对某种属性特别亲和,既能加快修行速度,亦善使属性术法。
有的会让人掌握某种特殊的神通,传言有仙人一雷如同惊蛰,使万物复苏。
有的会激发血脉、增强肉身,一拳开天,以力证道。
有的会学会妖化、魔化,躯体如同山岳,庞大坚韧,还会拥有不可思议的莫大威能。
......
每颗精魄具体效用不同,没有人能说得清,但无论如何都绝对是这世间最珍贵最昂贵的东西。
之前还是太谨慎了,一直不敢吸收,怕会显露异常,死的更惨。
如今却便宜了“他”,李长恒心想。
好吧,这份谨慎或许也得到了遗传,现在还在仔细琢磨怎么个用法。
因为记忆融合的原因,他现在也分不清自己到底算是谁。
其实也没那么重要,重活就是赚。
精魄中蕴含的能量太过强大和诡异,不可吞服,只能泡水喝或者药浴。
听说还可以用特殊的方法打造成饰物,随身携带,每时每刻都会滋养改善己身。
而李长恒因穴窍的关系,本身就在体内,只是关上了大门。
思索了一会,小心翼翼沟通穴窍,只敢打开很细微的一丝缺口,让精魄自动溢散出的能量进入身体。
“嘶!”
难以言喻的美妙舒适之感瞬间浸润全身,每一个细胞、毛发都在颤抖。
若是外人见到还以为仙神附体,犯了癔症。
“啊~”
好爽,上天了。
GKD,老子撑得住。
停停停!
恋爱百分百俄语版。
超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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