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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旧事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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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旧事重提

林风一只手接过水杯放到茶几上,另一只手抓住陶云卿手,红色的针眼已经结痂了,怪就怪陶云卿的皮肤太白,衬得那一点红格外显眼。林风又顺手撸起盖在陶云卿手背上的衣袖,目光顺着手臂向上延伸,臂弯处入眼一片淤青!

“一点儿小意外。”

陶云卿抽回手,看了手背,

“这是打点滴时留下的针孔,很快就好了。”

陶云卿撸下被挽起的袖子,用另一只手覆盖了臂弯。

“这是采血后,没有按压好,热敷一下就没事了。”

面对陶云卿的有问有答,但是没有重点的回话,林风不淡定了。

在林风的认知里,除了那次车祸,陶云卿的身体素质一直很好,感冒都很少。偶尔感冒,睡上一觉也就恢复了,都不用服药,倒是自己都快久病成医了。

那个小意外是什么,需要严重到打点滴,采血?

是那边搞得什么小动作吗?要查什么?

林风一阵心慌,有些错乱的不得章法,胡乱的扯着陶云卿的衣服,想查看一下他身上有没有其他的不妥。

看着孩子慌乱的样子,陶云卿一手牢牢的把那双不安分的小手固定在自己身后,一手把孩子拢进怀里安抚!

“没事!最近我去学游泳了,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呛了水,为了保险起见,三哥带我到医院检查了一下。什么事都没有,放心吧!”

陶云卿太知道怎样避重就轻了。

“你怕水还去学游泳?”

林风突然想起这个人明明胆小,还逞强去看恐怖片,明明那么模范的好学生,却莫名其妙的打耳洞,明明生活里有那么多的不可思议,他却不肯多问一句。

林风一直以为是车祸后的创伤后遗症,让陶云卿对外界的触感变得迟钝,也是这种迟钝才使的林风放下了对陶云卿的所有戒备。

“多一技傍身,日常里多一种消遣,危机时刻还能自保,况且还不花钱,一举四得。”

陶云卿得意的看着有些呆滞的林风。

“呵呵,是嘛?关键是最后一条吧!”

林风顺着陶云卿的思维强行转换了自己的思路,揶揄了陶云卿一句。

挣脱了陶云卿的控制,林风重新坐回沙发里,拾起手机,抛给陶云卿一个嫌弃的眼神,兀自的玩起游戏。

好吧,通关!陶云卿松了口气。

找来今天需要完成的课程,陶云卿坐在沙发的另一头,开始学习。

林风的心思并不在游戏上,思绪混乱。

他不知道是自己太敏感了,爱多想?还是现在的陶云卿让他越来越看不清了。甚至,他已经不能百分之百的相信陶云卿。

林风并不担心陶云卿会对自己怎么样,一场车祸造就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陶云卿,但始终都是把自己护在羽翼下的哥哥。

林风担心的是自己撒的那个弥天大谎要怎么圆,才会把对陶云卿的伤害降到最低。林风再也不想让陶云卿独自面对陌生的世界,那种痛苦经历,一次就足以摧毁一个人。

而这次……

林风不敢再想下去了。

还是先调查一下陶云卿学游泳时发生了什么吧!最好只是意外。

“你说,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人是真心希望你好?”

听着隔壁桌的闲言碎语,康狄坤无奈的问了一句。

隔壁的话题依然继续着。

“一样是上学,咱们不上课去打工叫旷课,还要扣学分。看人家林风,一个月上不了一星期的课,不也是去打工,竟然没人追究,还把他树立成榜样让我们学习。说我们的打工是没事找事,闲的!他干的才叫职业。”

“也没错呀,你的也就是打零工,你干的那些哪点儿能和专业沾边。林风人家做的可是正经专业对口的工作。”

“我也想干专业的,哪个用人单位用我呀,敲门砖还没搞定呢!”

“人家不也一样,但是人家就行。”

“你到底是哪头的,光念别人的好呢?”

“我哪头的也不是,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也许人家有背景呢?职场潜规则?”

“你这么说有点儿恶心人啦啊!”

“那你怎么解释林风帮院里拉来的合作项目,他自己甚至不来分一杯羹?他凭什么?图什么?我可是听说他只有一个哥哥,在文学院那边,一个规规矩矩的学生而已。父母双亡,哪来的什么家世背景!”

“唉,你们差不多了,人家有本事是人家的事,又没挡你们的路。那个合作项目,咱们谁没讨到一杯羹,积点德吧啊。看不惯少看,别背后编排人,不像男人干的事儿!”

终于,隔壁开始推杯换盏。

陶云卿听得也有些头大了,木秀出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啊。幸亏是自己听到,清者自清,不会在意。这些话要是传到林风耳朵里,估计隔壁的桌子得给掀了!

事实上,身处舆论中心的林风怎么会不知道这些闲言碎语呢。只是顾忌陶云卿,忌惮老爷子,林风不敢生事。每每至此,一本正经端坐的林风,内心里导演着一场大戏。

林风翘着二郎腿,大咧咧的坐在椅子上,指点着面前的一群人:

“怎么着?爷就这样,爷就是家大势大,爷就是仗势欺人,你能咋滴,你们能咋滴?你大爷的!”

事实证明,最具有语言杀伤力的就是传统国骂,最重要的是解气!

导完内心戏的林风通体舒畅,脸上的微笑愈发端庄。

阿Q当时的状态也应该是这样吧!

“这世上总有一个人是真心希望你好的,但更多的时候是有心无力吧!所以从结果看来,认定那个人很难,更多的时候是错过,终究是没有!”

陶云卿若有所思的回答着。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康狄坤帮陶云卿夹完菜,很真诚的问。

陶云卿低头用餐,没有拒绝。

“就是你这些理论从何而来,仿佛什么问题都逃不出你的思考范围。还有,你的观点面儿上看满满的正能量,细琢磨又太悲观,那你想传达的到底是乐观还是悲观?”

康狄坤的眉毛皱起来很好看。陶云卿看着纠结的那个人,心里想着。

“我只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是吗?”

陶云卿放下筷子很端正的坐好。

此时,康狄坤才意识到,自己太渴望了解眼前的人,问了一串的问题。

“你挑拣着来吧!”

康狄坤不喜欢太迫切的自己,端起旁边的水杯,喝了口水。

“你知道我从小到大最喜欢哪门课程吗?”

康狄坤摇摇头,如果真能有幸参与你的过去该多好。

“你知道我为什么选了没有什么热度的文学院吗?”

康狄坤再摇头,对于你,我一无所知。

“我最喜欢的课程是历史,除却我不记得的那些年,尤其钟爱这上下五千年的岁月。从诸神之战到龙权的泯灭至旷古烁今的现在!

我纵览了自己能力范围内能找到的正史野史,大小人物传记等,现在尤其喜欢翻旧报纸。我乐于在一些蛛丝马迹里去串联可能的人物事件,推测一些可能,甚至于这些可能太过惊世骇俗。但是有什么关系,撰写历史的笔杆并不在我手里,纯属个人爱好,自娱自乐罢了。”

“你这爱好得需要多大的脑洞支撑啊!”

掌握陶云卿的爱好,康狄坤还是很开心的,以后投其所好有目标了。

“倒也不需要,看的多了,总能找到一些共性,这些共性总能指向一个结果。”

“什么结果?”

康狄坤很好奇。

“人生不过一场自欺欺人的悲剧!”

“不是吧!”

康狄坤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

“所有人都绕不过一个问题,那就是死。生前再怎么执着,死后不过一捧黄土,能在纸上留下只言片语被后世解读的,也不过徒留一些谈资。忠奸节义都是别人说的,还不如一块无字碑来的坦荡。

“这么看来,人生得意须尽欢倒是真理了。”

被陶云卿洗脑的康狄坤突然感觉人生没了意义。

“错,这恰恰说明做自己有多重要。人,生来是否带有使命我不知道,但生命自由。我们之所以没有悄然而逝,是因为对这尘世有所挂碍,这份挂碍会指引我们走自己想走的路。”

“不懂。”

康狄坤的大脑直接死机了。

“就比如我们对别人讲道理,并不是道理讲明白了,对方就能解脱,而仅仅是表达一下关心。

道理谁能不懂呢?但是结果取决于当事人内心怎么想。我们的劝解无所谓善恶,人总会遵从内心找到自己的需要,别人的立场左右不了自己的决定。”

“我觉得,你可以出一本书了。”

康狄坤对陶云卿竖起双手的大拇指。

“都是信口胡诌的,也就你来和我较这个真儿了。”

陶云卿不是个乐于表达自己的人,但是今天说的多了些。

“也就编故事能满足我天马行空的想象了。”

“所以,我们相遇了!”

康狄坤举起水杯,接了陶云卿的话,碰了个杯。

“听你说话太累了,聊点实际的。”

康狄坤调整了一下状态。

“又有好工作介绍,还是有免费的午餐?”

陶云卿也放松下来,双手捧着水杯,笑吟吟的看着康狄坤。

“你这不叫实际,叫市侩好吧,一副无利不起早的德性。”

陶云卿这种正经与不正经间无差别切换,让康狄坤觉得自己不可能在他嘴里听到任何实话!

“我的圈子太小,生活太枯燥,理解力有限!”

陶云卿继续耍赖。

康狄坤懒得计较,继而很认真的说:

“林风的生活算是提前步入正轨,学业有成,工作顺利,不久的将来美人在怀,成家立业。你呢?”

“这个问题一点儿也不实际!”

陶云卿不太喜欢这个话题。

看着对面面色稍冷的人,康狄坤感觉自己触到了对方的逆鳞。逆鳞不容触碰,不是对自己来说有多重要,而是真的很疼。

康狄坤眼神里的不忍一闪而过,陶云卿低着头。

“怎么不实际,人生四大喜: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陶云卿眉头一挑,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会错了意,隐隐明白了康狄坤接下来要说的话。

“关于这四件事,我是这么理解的。金榜题名就算了,现在成功的标准很多,不做衡量。但是,他乡遇故知得有缘分,久旱逢甘霖得看老天爷的心情,也就洞房花烛夜可以自己操纵一下了。在爱情这方面,我们还必须向宝哥哥学习!”

“难得看到你的纨绔,宝哥哥是你的偶像吧!”

看着一本正经的康狄坤,陶云卿乐了。

想想身边的哥们儿们,聚少离多的主要原因都是各自策划着自己的凤求凰。偶然聚一回,多半是某个人伤了情,来求安慰。

虽然在自己看来,他们的爱情太像快餐,来的快,去的也简单,疗伤也不过一顿酒,转眼又桃花朵朵开。这不正是洒脱的年少轻狂嘛!

反倒是自己,也明里暗里听到一些关于自己的蜚短流长,这些在别人看来是不正常的,问题应该在自己身上吧!

“那你是有什么好的建议了?”

陶云卿相信,这只是开始。

“当然!”

康狄坤一副尽在掌握的表情。

“说来听听。”

陶云卿停下了一直在手里转来转去的水杯。

“哎呀,坐的有些累了,出去走走吧!”

康狄坤看到陶云卿来了兴趣,突然有些后悔,故意暂停了话题。

“好,为了美人在怀,奉陪!”

陶云卿很仗义的背起背包,示意康狄坤可以走了。

康狄坤有些憋气,感觉自己在给自己挖坑。

五月的天气好的没话讲,舒适的体感,让人好想变成一只猫,找一个向阳的墙角,舒坦的打个滚儿,再懒洋洋的抱成团,打着呼噜晒太阳。

偶尔一阵轻风吹过,带着花草香,掀起额头的毛发,顺手捎来一朵蒲公英,在湿漉漉的可爱的鼻头瘙痒,终于忍不住打个小喷嚏,吓得小蒲公英落荒而逃,而那个小家伙只是用毛茸茸的小爪子摸了摸小鼻子,又抱着自己念经去了。

人不如猫啊!

“带上帽子吧!”

康狄坤从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粗暴的戴在陶云卿头上,把帽沿压的很低。他不喜欢陶云卿低头走路的样子,总感觉那个状态的陶云卿封印了自己,别人怎么也走不到他身边去。

“谢谢三哥!”

陶云卿也很乐于接受别人的好意,尽管对方并没有好好表达。

“封印一下你的美貌,省的惦记的人太多。”

鬼使神差,本来想说不要多想,结果……

气氛有些尴尬。

“三哥,你需要降低一下审美标准,不然孤独终老了,我会过意不去的。”

“鬼扯,先把你卖了,再说我吧!”

陶云卿的自我感觉良好让康狄坤摆脱了尴尬。

“还记得美院迎新那轰动一时的寻人启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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