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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沉默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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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沉默的凶手

2011年5月初的一个早晨,派出所接到报案。

一位村民被打死在家中,现场周围的邻居都已经搬迁走了,四周都是建筑工地。

案发地点是上海长兴岛丰产村300号,死者是这栋房子的主人孙友诚。

被害人的尸体躺在楼梯台阶上,现场楼道上四处喷溅的血迹,让人感觉凶手要比被害人的力量大很多。

死者的致命伤主要在头面部,那里遭受到了某种钝器,反复地、多达二十几次的击打。

可以推断出凶手作案时带着一种报复性的心理或者有一种情绪的宣泄。

像这样惨烈的现场,即便是从业多年的刑警也不多见。

在楼梯台阶上有很多血足迹,法医还在被害人的手臂上以及楼梯上发现了新鲜的泥沙。

两处的泥沙痕迹一样,很有可能都是在被害人受害前后凶手留下的。

案发现场有两栋楼,西边是主楼房,东边是副楼房,副楼已经闲置了很长时间。

两栋楼房前是蟹苗养殖场,孙友诚的家有一个足球场大小。

院子的三分之二是已经干枯的蟹塘。

这个院落没有一点维修的痕迹,不会用到泥沙。

现场出现新鲜的泥沙,侦查员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周围的建筑工地。

会不会有人入户行窃被孙友诚发现了,转而抢劫杀人呢?

现场足迹来回走动的次数比较多,比较凌乱,室内物品有被翻动的痕迹。

盗窃不成,转而杀人,这是看完现场办之后案民警共同的感受。

那么这个作案人又会是谁呢?

死者孙友诚是当地一所职业中学的退休老师,家住崇明县长兴镇。

这是一个只有88平方公里的小岛,过去这里只有5万居民。

这几年由于越来越多外来务工人员的到来,使这里的人口骤增至10余万。

案发现场的这个院子处在建筑工地的中间,周围其他居民早已搬离此地,很少有人在附近走动。

这里没有监控录像设施,案发前后也没有人看到案发现场周围人员的往来情况。

现场留下的痕迹并不多,专案组希望技术人员能从仅有的物证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法医鉴定死者死亡时间为午饭之后三个小时,也就是前一天午后的两三点钟,死者当时身着内衣内裤,应该是正在午休。

死者虽然已经61岁,但是法医说死者的身体还是非常的健壮。

所以可见他当时应该是被一个比他还要强壮的人,追打到了楼梯口,最后倒在一楼楼梯口死亡。

楼上两间卧室的衣柜都被翻动过。

会不会是看到附近正在拆迁,这个窃贼想趁虚而入捞点便宜,没想到惊动了正在午休的孙友诚,结果由盗窃转换成了抢劫杀人?

但是从法医的尸检情况看,死者的头部被钝器的击打有二十几下。

而且从击打的力度和密度来看似乎是在发泄心中的仇恨。

到底是因财杀人还是因仇恨而杀人?

死者的妻子郁俊芳是当天早晨第一个发现出事的。

她说自己当天吃了午饭就离开了家,晚上也住在亲戚家。

因为面临拆迁,周围都是建筑工地,丈夫整日都守在家里,没有和她一起去。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郁俊芳从亲戚家回来时,发现院门是开着的,主楼的房门也是开着的,一进门就看见了丈夫倒在血泊中。

她被眼前的场景惊吓住了,在不知所措中叫来了丈夫的妹妹。

至于丈夫的身上和楼梯上为什么会出现泥沙,郁俊芳也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死者身上和楼梯上的泥沙让侦查员联想到,会不会是周围的建筑工地上的人作的案?

侦查员勘查现场时注意到一个规律,除了死者身体上附着的泥沙,现场发现的泥沙痕迹大都是在血足迹附近。

法医提取了泥沙样本,结果证实泥沙形成时间与被害人死亡时间相同。

也正是这个推论被专案组认可的时候,在孙友诚家的副楼上又发现了可疑的灰尘足迹。

副楼比较脏,地上都是灰尘,脚印很新鲜,一看就是刚留下的。

作案现场留下的是血鞋印,副楼留下的不是血鞋印。

凶手为什么到副楼去?

这串脚印径直走向这幢副楼的最西边,这里便于观察死者生前生活的主楼的全部情况。

这更让警方倾向于是入室盗窃。

首先是嫌疑人入室翻动,惊动受害人,发生打斗,杀死受害人后继续在室内大面积的翻动。

案发的院子有两栋楼,主楼是死者和妻子生活的地方,副楼已经闲置很长时间,放置一些废弃的物品。

站在副楼上,可以清楚地观察到主楼里情况。

发生这个案件的院子很大,案件发生时院子里只有被害人一个人在家。

而这个院子四周都是建筑工地,平时除了建筑工人,一般人不会出现在这里。

会不会存在这种可能性:附近有一名建筑工人,每天上班都会路过这个院子,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他判断孙友诚家应该会有钱。

2011年5月9日午后,正在拉运泥浆的他发现女主人锁上了院门,还把钥匙藏在了门边的一块砖头下,骑车走了。

于是他停放好泥浆车,轻易的进了院子。

他没有直接走进主楼,而是先上了旁边闲置的副楼。

观察了一阵,确定这里不会再有人,便进了主楼开始翻找。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看上去外表富丽堂皇的院子却找不出什么值钱的财物。

他更没有想到旁边的卧室还有人在睡觉。

孙友诚被惊醒,两人发生了厮打,这个小偷被激怒了。

于是拾起榔头猛击孙友诚头部,厮打时他身上的泥浆蹭在了孙友诚身上,也散落在了楼道上。

孙友诚被追打着,最后倒在了楼梯上。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就是一起典型的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

类似于这样的案件,在民警的办案过程中也曾经遇到过。

所以排查周边建筑工地上的施工人员,成为了警方的首要工作。

这是案发后,现场物证第一次比较明确的给专案组指出的侦破方向。

随即警方组织上百警力开始对周边建筑工地展开排查,摸排的条件主要是年轻力壮的,有作案条件的。

比如平时下班以后就主要呆在宿舍里,是否有受伤的、洗衣服等反常条件的。

特别是注重对有侵财性前科劣迹的人员进行大量的排查、摸底。

共摸排了一万多名建筑工人,摸排时间大概有70多个小时,结果基本上都能被排除了。

摸排了那么多人,一点结果都没有,这让警方感觉到会不会侦查方向上有错误,可能凶手根本就不是建筑工人。

如果不是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作案,那尸体和楼道上的泥沙就很有可能是凶手来伪造现场的道具。

这起案件变得要比开始警方想的要复杂了很多。

案发地是崇明岛附属的一个小岛——长兴岛。

过去这里人口不多,凶案发生率也很低,一般现场勘查一遍后,犯罪嫌疑人的查证方向很快就能确定。

然而这一次,警方感觉到最开始的判断是被凶手牵着鼻子走的。

现场应该都是凶手设计好的,精心预谋的。

也就在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摸排没有结果的时候,法医又在死者尸体上发现有电击过的伤痕。

死者的致命伤是在头面部,但他左手上有一个电击的损伤。

从现场来看,死者一直是被凶手追着打的,他又是怎样受到电击的呢?

又是哪里来的电呢?

最初警方勘查现场的时候,已经看到了一根沿着楼梯被固定在墙上的电线。

但侦查员直觉认为,这可能是房子的主人自己设置的,所以并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

难道这根电线会和法医在死者左手上发现的电击伤有关吗?

警方在现场二楼卧室勘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电网的开关。

警方从死者的妹妹那里了解到,楼梯上的电线是死者生前自己安装的,主要是为了防贼的。

电线经过楼梯一共三处转折。

警方到现场的时候,在一层位置电线已经垂在墙面上了,根本感觉不到它是挂在楼梯上一整条的。

随着继续勘查,才发现电线是通到电源插座旁边的,警方才知道这可能是一个电网。

据死者的妻子和妹妹说,这个电网是死者孙友诚自己搭建的。

而且只要孙友诚在二层休息,这个电网就一定会通上电。

经过还原侦查员发现,在孙友诚设置电网的楼梯拐角处还有一扇窗户。

所以在不知道有电网的情况下,人走到这个位置的时候,刚好处在这个窗户的逆光之下,窗户的阳光反光让人很难看清楚这两根细细的铜线。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上楼梯的人要么头、要么脖子一定会触碰到电网。

从这个电网,再加上死者本人的安防意识,警方能感觉到死者是一个特别小心翼翼的人。

凶手能够突破死者家里的这些防线,最后把死者杀害,这个人一定是对死者设下的这些机关,包括是对死者本人都非常熟悉的人。

这就让警方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死者身上的电击伤会不会是凶手在杀人后故意伪造留下的呢?

法医对孙友诚身上的电击伤进行了仔细的鉴定,发现这个电击伤有出血现象,可以证明孙友诚是在生前遭受的电击。

否则死后再去电击,不会有流血的现象。

因此警方得出一个扎实的推断:凶手很有可能是预谋用电击杀人!

但是后来电击失手,改用钝器击打孙友诚的头部导致他死亡。

那么造成电击的是孙友诚自己设置的电网吗?

技术人员做了仔细检查之后发现,死者身上的电击斑并不是电网造成的。

那么死者到底为什么会有这个电击斑,它到底是由什么东西造成的?

查找电击用的凶器和重新设定重点嫌疑对象同时展开。

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孙友诚的妻子郁俊芳。

龚辉是在接到报案后第一个和死者妻子郁俊芳接触的人。

龚辉是个老刑侦,他一边安慰和开导郁俊芳,一边在静静的察言观色。

潜意识中,他对死者的妻子郁俊芳也有过一丝怀疑,但是很快大家就觉得不可能。

因为案发后死者其他家属并不同意尸检,还是在郁俊芳的劝说下,警方才能从尸体上获得非常重要的线索。

郁俊芳是长兴镇的名人。

十几年前死者孙友诚和妻子郁俊芳一起承包蟹苗塘,成了十里八乡的育蟹技术能手。

崇明岛是全国文明的大闸蟹的重要产地。

死者孙友诚是职业中学技术老师,懂养蟹技术。

妻子郁俊芳吃苦耐劳,操持和经营着蟹塘。

可警方在对郁俊芳进行深入调查后,竟然发现了她的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就是在案发的时候,郁俊芳和死者孙友诚早就离婚了。

而为了保守这个秘密,郁俊芳白天还在家里和前夫孙友诚过日子,晚上才偷偷跑去自己姑姑家过夜。

郁俊芳要面子,离婚了也不跟外面的人说,所以外人都不知道他们离婚了。

离婚了还要在一起生活,就是因为好面子。

那么一个这么好面子的人,又为什么要离婚呢?

这背后到底还有什么原因呢?

全村的乡亲都搬迁了,只有死者一家留在那里,还有谁那么了解死者家的情况呢?

能躲过电网,还能准确的掌握死者的休息时间,郁俊芳不得不让警方怀疑。

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案发当天,郁俊芳做好午饭,吃饭时两个人为拆迁补助起了争执,孙友诚态度很强硬,郁俊芳只能忍气吞声。

饭后孙友诚回二楼卧室午睡,郁俊芳将藏在衣柜的电击工具取出。

通上电源,悄悄来到正在午睡的孙友诚床边,猛地刺向孙友诚露在外面的左手。

孙友诚被电醒,翻到床下。

因为被电击,全身无力只能抱头躲闪。

已经有准备的郁俊芳又抄起铁锤头向他头上猛击。

看到孙友诚已经没有了气息,郁俊芳又开始调配事先准备的泥沙,并涂抹在孙友诚的尸体上,洒在楼梯过道上。

并将楼上卧室衣柜翻乱,伪装了现场,然后骑着电动车离开来现场。

郁俊芳有重大作案嫌疑。

可紧接着专案组核实了郁俊芳和孙友诚的离婚经过,结果却出乎意料。

他们是协议离婚,并没有一丁点财产纠葛。

据了解郁俊芳是个很善良的人,当年她不顾丈夫反对把自己家掌握的育蟹技术无偿传授给乡亲们,带动周边村民共同发家致富。

因此郁俊芳两次获得了上海市劳动模范和三八红旗手称号。

一个和丈夫协议离婚,又没有任何财产纠葛的善良女人,有什么样的理由和动机要杀了自己的前夫呢?

也就是这个时候,郁俊芳的女儿给专案组反应了一个情况,一个新的嫌疑人浮出了水面。

死者孙友诚的女儿说,家里的保姆也知道家里要拆迁,所以想傍她爸爸,和她爸爸结婚。

这个小保姆原来是家里十多年前来的房客。

3年前开始在她家做保姆。

在案发半年前,郁俊芳发现丈夫与保姆有染,她觉得离婚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哥哥和保姆发生在这样的事儿,死者的妹妹也为嫂子抱不平。

而小保姆因为和被害人有暧昧关系,已经被郁俊芳赶走了,但是通过查询电话记录发现,小保姆还跟被害人有电话联系。

警方从电信局调出了孙友诚遇害当天他家的座机的通话清单,结果发现有三个电话都是这个保姆打进来的。

那有没有可能存在这样一种假设:因为老婆和孙友诚发生了男女关系,保姆的丈夫对被害人深恶痛绝,一直找机会报复。

案发当天,小保姆几次打电话告诉孙友诚,让他躲一躲,但是孙友诚不听劝告,和保姆的丈夫发生了正面冲突。

孙友诚本想用自己的电网做防卫,却被保姆的丈夫夺了去,反过来电击了孙友诚。

小保姆的丈夫为了宣泄怨恨,用管钳猛击被害人的头部,将其活活打死。

随后他故意翻乱了卧室的衣柜,又到附近建筑工地找来了一些泥沙伪造了现场。

这种推断能成立吗?

很快警方就在上海奉贤找到了小保姆和她的丈夫。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小保姆和她的丈夫在案发当天都没有作案时间。

因而排除了他们的嫌疑。

外围调查工作正在进行,而警方对死者院子里的搜索也在继续。

死者家的院子比足球场还大,办案民警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又能发现什么有价值的证据呢?

警方经过扩大搜索范围,终于在院子的外墙南边发现了一只鞋子。

这个鞋子虽然已经经过清洗,但仍可感觉出跟现场留下的鞋印相似。

同时,在鞋子上还发现有血迹。

警方推测既然发现了一只,那另一只估计也在附近。

专案组调集了十余人,砍去周围的杂草和芦苇,终于在芦苇荡里找到了第二只鞋子。

在基本认定就是这双鞋在现场留下的血足迹后,办案民警拿着这双鞋分别找到了郁俊芳、死者的女儿以及小保姆辨认。

结果案件终于露出了端倪。

郁俊芳说没见过这双鞋,而小保姆看了一眼就说,这双鞋是死者生前一直穿着的鞋子。

那这双鞋子到底是不是死者家中的呢?

为了印证警方又询问了死者的一些家属,包括死者的女儿。

死者的女儿一看就说这双鞋子就是她爸爸的。

死者穿了几年的鞋,郁俊芳不可能不认识,难道郁俊芳在说谎?

那么郁俊芳为什么在这双鞋上要撒谎呢?

郁俊芳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要证明她是凶手还需要直接的证据。

死者被害的那天下午,郁俊芳到底干了什么?

死者妻子郁俊芳开始被专案组秘密调查。

警方第一次询问郁俊芳的时候,郁俊芳说自己下午一点钟左右离开的家,到她一个姑妈家去。

按照郁俊芳的陈述,警方开始一一核实,法医确定的被害人死亡时间是报案前一天下午两点至三点之间。

那么这个时间段郁俊芳在哪里呢?

郁俊芳说她那天下午一点半到超市买了点牛奶、糖心馒头,然后去了姑妈家。

警方找到超市老板,超市老板证实虽然准确的时间说不清了,但那天下午郁俊芳确实来他的店里买过牛奶和其他食品。

郁俊芳姑姑也证实那天下午郁俊芳就在她家里。

看来郁俊芳说的都事实。

警方只找到把血脚印留在现场的鞋,虽然郁俊芳和女儿及小保姆的说法有出入,但仅凭这个是无法确定郁俊芳就是凶手的。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法医又在死者的身体里面有了重大发现。

法医从死者的心血中检出了氯硝安定和七氨基氯硝安定,8.3纳克每毫升。

这个含量属于治疗失眠的范围内。

所谓的氯硝安定就是我们常见的安眠药中所含的成分。

也就是说孙友诚在午休前服过安眠药。

不过法医给出的结论是死者体内的安眠药含量是每毫升8.3纳克。

一般经常失眠的人都会是这样一个剂量,从这点来看,这似乎不像是凶手行凶时下药的剂量。

死者到底是在他被害前被人下了药还是他平时就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呢?

郁俊芳说死者平时有服用安眠药习惯。

为了印证这一说法,民警照例又多询问了几个亲属,还有小保姆。

据小保姆介绍,死者生前身体一直很好,从来没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

郁俊芳说法再次与其他人说法不同,看情况郁俊芳又一次说谎了。

郁俊芳为什么要撒谎?

专案组对郁俊芳名下所有账目财物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她给前夫买过意外保险的记录,也排除了郁俊芳因骗保而作案的动机。

如果真的是郁俊芳杀害了前夫,又能给郁俊芳带来什么好处呢?

案发的第三天,在对郁俊芳使用的物品进行检查中,警方在郁俊芳的电动车上发现了被害人的血迹。

紧接着另一组核查超市录像的人员经过一帧一帧的查找,终于在案发当天下午4:20的超市监控中找到了郁俊芳。

这与郁俊芳所说的下午一点多逛超市不符。

郁俊芳的嫌疑越来越大。

故意认不出自己前夫穿过的鞋。

而且坚持说这个身体健康的死者是长期服用安眠药的。

并且还隐瞒了自己婚姻变动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警方在她的电动车上发现了死者的血迹。

所有这一切,让嫌疑集中到了郁俊芳身上。

可以试想一下,郁俊芳在自己家里作案,她对环境肯定是熟悉的,而且利用电击和安眠药来杀人,证明她在体能上无法与死者抗衡。

郁俊芳很快被专案组严密的监控了起来。

而且专案组也找到了郁俊芳的女儿,向她一一列举了警方目前掌握的这些证据。

并且告诉她你的母亲很有可能就是杀害丈夫的重大嫌疑人。

案发后的第四天,郁俊芳在女儿的陪同下找到了专案组民警。

郁俊芳女儿一见到民警就扑通跪下了,嘴里不停的说着,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民警知道,这是谢谢专案组给了她母亲一个投案自首的机会。

郁俊芳交代前夫孙友诚就是自己打死的。

2011年5月9日上午。

前夫又要对她动手动脚,她虽说心里厌恶但还是答应前夫午饭后一定满足他。

她给前夫做了炒生菜、炒山药和排骨汤烧蘑菇,两人一起还喝了酒。

在前夫临去卧室前,她先将4片安眠药放进一杯柚子茶中,让前夫喝掉。

等前夫睡着后,郁俊芳将丈夫自制电棍通上电,希望用电击的方法一击毙命。

却没想到这一击却将睡着的前夫电醒了,前夫躲闪着翻下床去。

郁俊芳又拿起一把铁榔头砸向前夫的头部。

因为安眠药的药性还在,又被电击,无力招架的前夫,被郁俊芳击倒在楼梯口。

郁俊芳又对着前夫的头部一顿猛敲,直到前夫没有了气息,郁俊芳才放下手中的铁榔头。

杀人后,郁俊芳将自己的鞋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擦掉。

又穿上前夫的鞋子在作案现场来回走动,并把和好的水泥灰浆洒在现场楼梯和前夫臂膀上。

然后郁俊芳将前夫的鞋子从副楼扔向了院墙外面的芦苇荡,随后她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去海滩烧毁了所有的作案工具。

郁俊芳完全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

但是让办案民警不能释怀的是作为两届市级劳模、三八红旗手,在外人眼里那么善良,那么为人宽厚的女强人为什么在和丈夫离异之后,又痛下杀手呢?

其实除了离婚这个秘密,在郁俊芳这里还有一个连她女儿都不知道的秘密。

就是丈夫长期以来对她实施的家暴。

郁俊芳的门牙都被丈夫打掉了。

但好面子的她,别人问她时她只说是自己摔掉的。

在看守所里,郁俊芳吐露了自己的心迹。

郁俊芳说,因为自己常常受到丈夫家暴,两年里她到很远的地方去看了60多次心理医生。

每次都是背着亲戚朋友,她希望医生能给她一个帮助,让她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可是两年过去了,旧伤没有愈合,新伤又让郁俊芳更加痛苦。

她始终无法从旧伤新痛中解脱出来。

郁俊芳说一年三百六十多天,天天揪心,活得生不如死,活得很痛苦,很苦恼。

被逼的没办法的郁俊芳心里想到,既然你不想好好过日子,那我只能把你弄死。

在公安机关的审讯材料中,每一次审讯后郁俊芳都会说同样的话。

长期以来自己都受丈夫家暴,弄得自己和家人都没有面子,就使自己产生了杀死丈夫的动机。

有人说是家庭暴力害了郁俊芳,其实不然。

郁俊芳已经离婚了,她已经摆脱了家庭暴力对她的伤害,但是最后我们看到的仍然是一个以暴力作为结局的悲剧,这是为什么?

看看郁俊芳所有的案卷笔录,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要面子。

就是这个词让郁俊芳不敢让人知道自己离婚。

也就是这个词让郁俊芳不让别人知道自己这么多年的不幸。

同样也是因为这个词,让郁俊芳一忍再忍,直到忍无可忍。

家庭暴力和要面子伤害的又何止是郁俊芳这一个家庭。

这么多年来因为家庭暴力而遭受伤害的女性不在少数,因为遭受家庭暴力奋起反抗而导致自己最后成为加害者的也不在少数。

其实正像鲁迅先生那句话说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要想摆脱这种命运的家庭,最重要的是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就勇敢地向施暴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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