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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刘红梅被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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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刘红梅被害案

她,22岁,年轻貌美。

他,51岁,已婚带三娃。

一个是漂亮女工,一个是斯文上司,他们约好双双殉情,却不知道早已有人背叛。

她被分成7段,丢在不同地方。

警方翻遍三吨垃圾,才找到她身体的一部分。

这是一起发生在新加坡的案件,也是一个女子在异国他乡的人生悲剧。

那么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下面就让我们先穿越回2005年,回顾一下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

2005年·新加坡.加冷河畔

加冷河畔公园。

坐落在新加坡中部,它沿着那条最长的河流——加冷河延伸,连接着新加坡海峡。

这里不仅有翠绿的草地、清澈的河水,还蕴藏着丰富的淡水资源。

在这里,你可以一边欣赏着城市美景,一边玩着水上运动。

比如滑水、游泳、赛艇,花样很多。

而在前些年,人们提起这个公园时,总会勾起一些阴森森的回忆。

2005年6月16日。

上午09:15。

一名清洁工正在清理河岸上的垃圾,远处一个棕色纸板箱正等着他处理。

一看箱子就是别人不要的那种,开口处还封了一层胶带。

按照惯例,清洁工只需捡起箱子扔掉就可以。

但由于水渍较重,他刚抱起箱子就散开了。

里面的东西直接掉落在沙滩上。

有一些报纸的碎片,还有一个绿色透明的塑料袋,看起来像是装着一块白色的肉。

再定睛一看,他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竟是部分人体,他立马报了警。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

发现箱子里居然是一个女人的下半身。

从骨盆到膝关节膝盖骨看上去还是白色的,没有血,没有气味。

报纸碎片是《联合晚报》。

这种报纸只要是新加坡华人都有可能会看,订阅的人太多,无从查起。

目前想靠这部分身体查明受害者身份,简直比登天还难。

但毕竟出了人命,警方也不敢怠慢。

在调查之前,警方仔细琢磨了一下情况:

首先是不太相信这么可怕的案件是发生在本土的,毕竟新加坡犯罪率一直很低。

其次,加冷河连接着新加坡海峡,那里平均有数百艘船进出港口。

人多且杂,凶手有可能是在船上犯案后再随手扔进海里,箱子飘到了加冷河畔公园。

最后《联合晚报》虽然是新加坡主要的中文报纸,但由于新加坡在东南亚国家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在东南亚国家也是有一定的读者群体和发行范围的。

于是,新加坡警方向上级申请了一份当天路经加冷内湾附近的船只记录,看看是否有可疑的人和船。

虽然流程繁琐,但至少算是有个调查方向。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警方对方圆4公里范围进行地毯式搜索,终于在河对岸又发现一个箱子。

距离第一个箱子直线距离仅200米左右。

这次箱子里装的是上半身,同样是用绿色透明塑料袋和报纸包裹着。

外观上看,两部分切口平整且吻合,死亡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不出意外,两部分人体为同一个人。

好消息是,第二个红白箱子上有条形码等商品信息,且上半身的胳膊双手都在。

这意味着可以通过指纹查出受害者是谁。

很快,警方根据标签在当地找到了售卖箱子的店铺。

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心狠手辣的凶手就在新加坡。

另一边,法医经过6个小时的指纹比对,终于找到了受害者。

她就是来自中国吉林长春的刘红梅。

今年22岁,来新加坡工作已经三年了。

目前在实龙岗北大道5号一家电子厂里上班。

而她的同事早些时候就提交了失踪报告。

警方立即赶往电子厂,搜查了刘红梅的就业记录及私人物品,其中一份不良行为文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那是去年9月27日公司发下的文件。

文件内容指出她和当地一名主管在上班期间有多次亲吻和拥抱,偷偷摸摸的那种。

2004年9月14日。

两人竟公然在办公室里亲了起来,这一幕被同事撞见并举报给了公司高层。

半个月后两人都收到了公司高层的口头警告。

刘红梅承认了错误,而主管不愿接受警告。

他给高层回了一封信,声称自己亲刘红梅是因为当天是刘红梅的生日,并没有其他意思。

希望高层能再查一遍。

此后,刘红梅和主管的私情在工厂里也不算秘密了。

哪怕刘红梅工作一直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人也不错。

但同事们依然对她连续升职2次有很多不满,背地里都说这肯定少不了主管的推波助澜。

而这位主管名叫梁少初,55岁,有老婆和三个孩子。

二儿子比刘红梅都大两岁。

揪出一个婚外情,警方立刻警觉,直接找到梁少初。

一开始,警方并没有透露刘红梅遇害的消息,只说是来做一个简单的失踪人口问询。

但问着问着,警方就发现了几个可疑点:

1、梁少初一直否认自己与刘红梅有私情,还让警方不要随意指控,声称自己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人。

2、整个问询过程中他都非常紧张,双手一直攥在一起,不停地发抖。

3、他的左手关节处有划痕。

当警方问他手是怎么受伤的,他回答说是在家修理管道不小心划伤的。

要说警方反应也快,立马接了句:

走,去你家看看。

随后警方就来到了梁少初住的地方,在一个柜橱里,翻到了一摞中文报纸;

在客厅及他儿子的房间找到了一捆绿色塑料袋、厨房里有一把有豁口的刀、一个橡胶锤、一卷封口胶带。

还有一辆车筐沾有血迹的脚踏车等众多可疑的物证,随即梁少初被带回警局。

由于案发时,他的大女儿和爱人正在泰国度假,儿子在学校,小女儿当天在家也被带回了警局。

起初梁少初仍否认自己和刘红梅的关系。

警方一边给他施压,一边安排法医在他家取证。

初步判断,他家就是案发现场。

但奇怪的是,本应该是重污染的浴室却出奇的干净,一点痕迹都没有,甚至连气味都闻不到。

负责案件的林警官想起十年前的死刑犯约翰·马丁的现场勘查报告:

“浴室被清洗、冲刷、清理,但在洗脸盆底下,发现了一滴血。”

林警官照着前辈的经验,检查了一遍洗手盆,但很可惜,什么都没有。

但东方不亮西方亮,他跪着的姿势,让他把视线挪到了马桶附近。

本不抱任何希望的他居然在马桶底部发现了直径约2毫米大小的红色污渍。

法医将提取到的污渍进行检验,结果证实是血迹且属于刘红梅。

可即使到了这一步梁少初仍不肯交代。

直到林警官说,警方已经知道刘红梅遇害,装她的箱子、报纸、塑料袋、胶带都与你家搜出来的东西一一吻合。

现在这些东西都在检测,就算你不说,我们也能知道真相。

趁结果还没出来之前,你最好从实招来。

6月17日04:40分,梁少初终于崩溃。

他告诉警方这一切是他干的,但他也是被逼的。

他强调,是刘红梅说要双双殉情,要他帮忙结束掉对方的生命的。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梁少初,华裔,1955年4月19日出生于新加坡,他有一个双胞胎弟弟。

高中毕业后他完成了大学预科教育,继而服兵役。

1976年进入新加坡电信公司工作,这一干就是20年。

在此期间,梁少初继续学习。

1983年他拿到了新加坡理工学院的毕业证,专业是电子与通信工程。

1996年,梁少初从电信公司离职,开始创业。

但他性格内向,不太适合打理生意。

1997年4月,创业失败的他老老实实上班,也就是现在工作的电子厂里担任生产主管。

虽然常年上夜班,从晚上19:00到第二天早上07:00,但他手底下管着十几号人。

’5月份刚拿到手的工资有3743新元,养活一家人不成问题。

一开始,梁少初管的是第3小组。

2004年1月,他被调到第4小组。

刘红梅就是第4小组的操作员,两人一来二去地接触,慢慢就有了私情。

2004年6月13日,刘红梅在梁少初的推荐下升了职加了薪,此时两人正式在一起。

刘红梅是2002年从中国来到新加坡的,当年11月开始在电子厂里上班,工作2年多完成2次晋升。

这也足以证明她平时表现不错,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特别是今年,每月都能拿到公司的全勤奖——30新元,上个月工资她总共拿了1400.6新元。

平日里,刘红梅非常节俭,钱都存起来。

然后每隔三个月就往家寄一次,每次约2000新元。

2003年年中,刘红梅还将姐姐接了过来。

两姐妹准备一起在新加坡打拼,不过似乎姐姐发展得更顺利一些。

2005年4月24日,姐姐找了个新加坡姐夫登记结婚了。

婚礼暂定在9月。

刘红梅特别期待当伴娘。

可她为何要在婚礼的两个多月前,与梁少初相约殉情呢?

据梁少初交代:

2005年6月15日。

我趁家里没人,将刘红梅直接约来家里,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在家私会,她是早上09:50左右到的。

我们坐在床上聊天,聊着聊着她就说到我们的关系总被人指指点点,很憋屈。

她劝我跟她回中国重新开始。

这我能干吗?

我都五十多岁的人,到中国重头再来这怎么可能呢?

当场直接拒绝了。

再说我还有老婆孩子在这边。

可没想到刘红梅很坚持,声称养家糊口的重担交给她就行。

但不管怎么说,我也不可能同意。

僵持一段时间,她突然情绪低落的冒出一句:

那我们一起去死吧,相爱了这么久,也算做个了断。

为表示诚意,刘红梅又补充道:

我可以先走,但你必须保证,我死后你会紧跟其后。

梁少初答应了,随即从房间的拿起一条毛巾缠绕在刘红梅脖子上。

他们当时是面对面的姿势,梁少初用力时能近距离观察到刘红梅的脸。

期间,他还询问刘红梅是否安好,得到回复“没事”、“可以”、“还行”后他更使劲了。

就这样持续了20分钟,刘红梅的脸色逐渐变得青紫,最终停止呼吸向后倒在床上。

片刻过后,梁少初决定不死了。

而他给自己的理由是“脸色铁青,丑陋不堪”,他不想自己变成这样。

看着腹部不再起伏的刘红梅,梁少初没有悔过、没有抢救,而是想着,赶紧处理掉。

不然等晚上六点多,就会被他放学回家的小女儿看到,他自己晚上还要上班。

所以必须马上处理。

于是他将刘红梅拖至浴室,拿着一把刀和橡胶锤,一刀一刀地犯下了新加坡史上最恶劣的罪行。

中午时分,梁少初清洗厕所。

他发现自己身上有些许血迹,但因为不明显也就没管,只洗了洗手和腿。

然后就骑着自行车来回3趟,打车2趟,将刘红梅的遗骸及遗物分批丢弃在不同的地方。

下午17:00梁少初回到家,看了一眼时间觉得还早。

于是他又拿起刷子和清洗剂,把浴室再洗了一遍。

这次他洗得更仔细。

甚至用磨刀石把菜刀上的血迹给磨掉了,把沾了一滴血的床单被套放进了洗衣机。

忙完这些,他来不及洗澡,直接换上工作服匆匆赶去上班。

临走前,看到刘红梅的背包落在地板上,他用一个塑料袋装起包,在上班路上顺手扔掉了。

晚上七点半,车间开始点名查勤,那天有两个人没来,其中一个就是刘红梅。

梁少初还假模假式的让另一位同事给刘红梅打电话,问她为什么没来上班。

而结果自然是手机关机,且自此再未出现。

虽然梁少初已经承认了罪行,但注意到没有,他的说辞偏向于过失杀人。

如果警方拿不出新的证据,只要他一口咬定自己的说辞,他很有可能不会被判绞刑。

法医表示也很头疼,仅根据现有的遗骸,根本无法判断出刘红梅的真实死因。

以当时的天气状况,只要遗骸暴露在外超过24小时,就会急速腐烂,然而三天过去了。

还有5部分(头、双小腿、双脚)遗体没有找到

根据梁少初的口供,有3份被丢弃在新加坡河,2份被丢在公交车垃圾桶里。

警方在气象局帮助下,根据新加坡河的风速、遗骸重量等,计算出它们应该还在河里。

并且离一开始的抛弃点并不远,因为这两天新加坡河的水流速度缓慢,约8斤重的袋子飘不远。

但30名特种部队在搜查了河岸、灌木丛等依然没有找到。

这时林警官想到了一种可能,被当做垃圾清走了。

于是立即来到新加坡河的码头去问清洁工,得知河里2天就会清理一次。

清出来的垃圾会统一运到几十里外姐妹岛附近的船上,等林警官赶到时发现船上已经空了,垃圾被转走了。

再一问得知,新加坡河的垃圾最终都会被运往大士南焚化厂焚化。

林警官立即打电话给工厂,要求他们停止所有的焚烧。

下午等林警官赶到时,他傻眼了。

现场堆积如山的垃圾,臭气熏天,根本无法呼吸。

但时间不等人,再大的挑战他们也要硬着头皮上。

一行人戴着口罩,拿起铲子开始一个一个地打开,翻找,不放过任何一袋垃圾,一直忙到深夜。

终于就在快翻完时,林警官闻到了一股味道,一股警察熟知的臭味,他当时特别激动。

“我生平第一次很高兴闻到这种味道。”

历经十小时,翻遍3吨垃圾后,他们终于找到了刘红梅剩余的部分。

经检查确定,头部没有被重物击打的痕迹。

左腿肌肉里两块非常细小的金属,被证实与梁少初家中的切肉刀缺口吻合,边缘磨损吻合。

然而麻烦的是,死因仍然无法确定。

首先,腐烂严重;

其次,凶器特殊,是宽大而柔软的毛巾。

这通常不会给颈部带来很多伤痕;

最让人疑惑的一点是,刘红梅身上也没有防御性损伤。

难道梁少初所说,是真的?

一直以来,警方都在质疑梁少初的话,所以不停地在寻找其他线索。

在一连串的调查中,发现刘红梅的银行卡曾被盗过,她所有的积蓄所剩无几。刘红梅事后报了案。

当时警方告诉她,等银行监控调出来了,让她再来。

看看能不能认出取她钱的小偷,没想到她第二天就遇害了。

而现在再看监控录像,竟从中看到了梁少初的身影。

哪怕他脸被帽子挡住,还换了装扮,但林警官仍然认出了他。

在排除了梁少初的双胞胎弟弟的嫌疑之后(取钱期间弟弟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梁少初就成了偷钱的最大嫌疑人。

果然,再次搜索时,警方在梁少初家找到了监控中所穿的绿色毛衣,棒球帽及蓝色短裤。

至此,警方可以肯定,银行监控里的男人就是梁少初。

不仅如此,在其家里搜出了一条工装短裤,一件polo衫。

正是他当时来不及换的衣服,经检测,上面沾有血迹。

为了揭示真正的动机,警方再次提审梁少初,他依然坚称刘红梅是自愿离世,而他不过帮忙而已。

至于盗取银行卡的事,他倒是认得很快,但他解释称这只是他们之间的恶作剧。

他说在出事两天前的6月13日,两人出去开房,他想找梳子,而刘红梅在洗澡不方便找。

所以他就私自在刘红梅的包里找了起来,卡就是那时拿的。

他知道刘红梅的密码,当天15:00退房,17:00他就去取了钱,取了2000多,第二天他就把卡和钱原数还给了刘红梅。

然而,警方很快发现了3个矛盾点:

1、在刘红梅家没有找到这笔现金。

2、如果刘红梅14号就收到卡和钱,她就不会报案了。

3、梁少初的取钱方式似乎不像是恶作剧。

根据记录显示,6月13日,他分四次从四个地方取钱,第一次取了1000(新元)。

第二次取了100(新元),第三次又准备取1000(新元),结果失败了。第四次取1000(新元),又失败。

回家路上他还不忘拿卡消费,买了价值11.4的日用品。

第二天,他继续乔装打扮,再次出门取钱。

这次他不那么较真,取了960,成功,共计2071.4新元。

不止这些,刘红梅的亲友也都表示,她对未来充满期待,不会想不开。

刘红梅姐姐说,姐妹俩关系特别好,每周都会相聚两次。

但她并不知道妹妹与梁少初之间的关系。

她还想让妹妹去婚姻介绍所试试,毕竟她结婚留在了新加坡,她想妹妹也留在新加坡。

回忆这2年,她和梁少初好像只见过四次面。

最后一次是6月13日,是在电子厂举行的家庭日活动上,她记得大家玩得很开心。

而且姐妹俩经常通电话。

6月14日两人闲聊,刘红梅就说,她很有信心通过最近参加的英语考试。

如果通过的话,那就继续学习,争取再考一个导游证。

后经警方查实:

刘红梅确实在新加坡一家机构学习英语,报名时间是2003年5月20日。

2年多来,她共交了1288新元的学费。

机构负责人约翰·普阿说,6月14日刘红梅来找过他,询问后期费用及课程时间的安排。

当时刘红梅表示会认真考虑后再告诉他结果。

李建华是一家婚介所的主管,他记性很好,虽然机构里有14000多名会员,但他对刘红梅印象很深。

“2004年3月27日参加相亲,她来这里的目的是想早点结婚。

她是一个温柔的女孩子,讲话很有礼貌。

她的要求男方有涵养,最主要是对方要有心结婚,因为她想留在新加坡。

我总共给她介绍有五个对象,这当中她对公务员还有做经理的比较感兴趣。”

面对这些证人证词,被逮捕后的第十天(6月26日),梁少初松口了,承认杀害刘红梅就是因为钱。

他说,6月14日晚上,当刘红梅告诉他,警方会去查银行监控,并且她自己第二天也会去看,看能否认出小偷。

害怕东窗事发的梁少初,在电话里就说:

“你明天先来我家,我陪你一起去警局。”

6月15日,梁少初本打算向刘红梅坦白,主动承认错误,然后归还钱和卡,希望能获得刘红梅的谅解。

但他自尊心太强,到嘴边的话就是说不出口。

想到自己一旦被抓,婚外情曝光,工作会丢,家人朋友会谴责,他的生活会四分五裂,他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于是他动起了邪念,开始用语言试探刘红梅,看看刘红梅会不会为了他去死。

他问刘红梅为什么爱他,刘红梅回答:

“因为你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很会照顾家人,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

听了这句话,梁少初心里有底了。

他知道,卡和钱的事有解决的办法了。

他故意将话题引到两人关系上,故意让刘红梅生气,再主动提议“两人一起死”的话题。

一切都是他主导的。

刘红梅就这么信了他的鬼话。

梁少初用力拉扯毛巾时,脑子里已经在考虑“如何处置”刘红梅的遗体了。

什么脸又青又黑,脸色难看,不过是他撇清罪责的借口罢了。

2006年5月3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始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面对公众和媒体记者,梁少初又翻供了。

声称6月26日的供词都是被林警官诱导。

为了拉近与自己的关系,林警官甚至给他买茶喝,不过他的翻供并不能改变什么。

法官问道“这是(买茶)发生在什么时候?”

梁少初答:就在录这份口供之前。

只见林警官二话没说,拿出了工作手册。

据手册记录,买茶发生在2005年7月5日,梁少初已经认罪的9天后。

当时梁少初说自己很热,于是林警官好心买了2瓶凉茶让他带回看守所喝,结果反被污蔑。

见一计不成,梁少初又试图混淆视听,说刘红梅身上没伤,所以她是自愿的。

法医部门针对此问题在法庭上表示,刘红梅身上虽然没有防御性损伤,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是自愿的。

或许是由于突然事件,比较瘦的刘红梅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便无力瘫软了。

当法官要求梁少初在法庭上示范是如何勒死刘红梅的,他脸上竟露出了一抹狡黠的笑容。

让现场的人不寒而栗,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当时《海峡时报》的记者林赛琳娜就在现场,她声称梁少初的笑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整个庭审过程中,梁少初的家人均未到场。

经过长达十六天的审判,法官断定刘红梅并无轻生想法。

她仍是一个对未来抱有希望的女孩,是梁少初为了一己私欲剥夺了她的生命。

2006年5月19日,梁少初被判处绞刑。

尽管他提出了上诉,但未能获得宽大处理。

2007年11月30日上午,他被送上了绞刑架,终年52岁。

刘红梅的葬礼于2005年7月11日举行,在她的火化仪式上,她的家人均因故未能参加。

但她遇到了热心肠的殡仪员郑罗兰。

他不仅将刘红梅的身体缝合在一起,还在脚没有找到的情况下,特制了一双蜡脚。

为的就是让刘红梅能够体面地上路。

和刘红梅一起被火化的有她最爱的玩具、书和衣服。

葬礼有150多人参加,但百来面孔,各有不同。

有人来看热闹,有人来祭拜,还有人是来碰运气选彩票的,最终刘红梅的骨灰被送回她的家乡中国。

回顾这起案件,无疑刘红梅遇到梁少初是不幸的。

对梁少初来说,他们之间根本没有所谓的爱情,他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罢了。

单纯的刘红梅竟然相信了对方的花言巧语,最终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其实注定没有结果的感情,不如趁早收起来,体面地与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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