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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说两个电视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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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说两个电视上案例

《今日开庭》这是我一有时间就会看的电视节目,他让我无形之中增强了对法律的认知和经验的积累。

财产继承,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这个案例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兄弟二人的家庭,弟弟和弟妹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孩子。命运多舛,弟弟在一次意外中不幸丧生,这个打击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处理完弟弟的后事后不久,家中的老人也离开了人世。老人给兄弟二人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五根金条和一套房子。值得一提的是,老人一直与哥哥住在一起,而弟弟和弟妹则住在外面。根据继承法规定,弟妹拥有他们所住房屋四分之三的继承权。然而,当弟妹得知家里还有五根金条时,她希望能分到其中一部分,但哥哥坚决不同意。于是,弟妹决定将哥哥告上法庭,寻求法律的裁决。弟妹的观点是,她和弟弟的房子哥哥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这意味着她也应该继承公公婆婆的一部分财产。然而,在法庭上,法官对弟妹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你和你死去的老公有没有孩子?”

弟妹回答道:“我们当时都想多玩几年,还没有要孩子的想法。”

法官接着说道:“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你就没有继承公公婆婆财产的资格。财产继承法明确规定,只有当你和你的丈夫育有子女时,你的孩子才具有继承权。而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继承权。但由于你们没有孩子,所以你无法享受这种权利。”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在涉及财产继承的问题上,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尽管弟妹可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公公婆婆的财产,但在法律面前,必须符合特定条件才能享有相应的权益。同时,它也强调了家庭规划和生育决策对于财产继承的影响。如果夫妻双方希望将财产传承给下一代,提前做好规划并考虑生育问题可能会产生重要影响。此外,这个案例还突显了法官在处理案件中的角色。他们依据法律条文来判断争议,并确保公正裁决。在法律框架内,法官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多年以后,这个案例我还真用到了!

商品纠纷,这个案子我印象深刻的是,商家可以主动退货避损。而这个案子以我这个普通的事外人来看,消费者是不讲道理的一方,还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那种人!事情的起因是:这位消费者在商场里买了一款品牌的洗衣机,价值4900块钱,同品牌同型号还有一款日本进口的洗衣机价值13900块钱,仓库出货员发货的时候把13900元的洗衣机装上了车,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颠簸洗衣机从车上掉了下来,送货员打开包装检查发现出错货了,并且外壳有磕碰后产生的凹坑,联系商场售后,商场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和消费者说明情况并且在收货单写明原因和解决办法,消费者签字确认收货。送货员对消费者说:“先生你好!由于库房出错货您购买的是4900元的国产洗衣机,现在送来的是13900元的进口洗衣机,运输过程中这台洗衣机从车上掉下来,外壳有变形但不影响使用,当然这是我们的失误!所以这台洗衣机您先用,我们的保修期是一年,一年后我们用4900元的新的国产洗衣机换回这台洗衣机,您同意的话请签收。”这样的处理没什么问题吧?可是到了换洗衣机的时候,消费者不同意了!要求商场仍然换一台13900元的洗衣机,商场表示不可以,消费者买的是4900元的洗衣机,换过去的就是4900元的洗衣机。双方到了法庭上开始了各自的观点陈述,商场代表出具了这位消费者的交款单,仓库的出货单,送货员的回执单,送错货的处理办法也是双方同意后签字确认的。法官问消费者:“商场的这些证据你看看吗?”消费者说:“我不看,我的要求很简单第一次给我送来的是什么样的,换回来的还是什么样的。”他的意思是不管我花多少钱买的洗衣机,既然你第一次送来的是13900元的,那么这次还得给我13900元的!这种要求商场是不能接受的,强调着你买的是4900元的洗衣机,我就是给你送过去4900元的洗衣机,上次是因为库房出错货才让你白用一年13900元的洗衣机,我们说写好处理决定并且你签字认可的!消费者坚持不看证据,一定要一台13900元的洗衣机。最后商场提出我们可以退钱给你,把你用过的洗衣机拉回来。消费者说:“你们这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是这时法官说:“你这个观点和诉求,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商业法规定商家认定为不公平交易时,商家有权拒绝或终止交易。”消费者说:“这个我不知道!”法官说:“那我现在告诉你,法院对你的诉求不支持!法院同意商场的退款退货的要求。”

没想到吧?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商家还能退款退货呢!就因为这事,那家伙还闹到法庭去了。不过仔细想想,其实都是那个消费者自己贪小便宜惹出来的麻烦事。这次判决之后,估计所有商场都不敢跟他打交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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