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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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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告白

简欢偏头,擦掉眼泪。

余光看到霞光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将整个天际染成橙红、粉红、金黄的渐变色,如梦如幻。

有脚步声走近,修挺利落的西服包裹着他比例傲人的宽肩长腿,举手投足间透出与生俱来的矜贵。

“后悔了?”

简欢猛然一顿,没想到他会在飞机上,呆了几秒,方亦初已经坐了下来,脱掉大衣随手搭在餐椅背上。

“娇姨,开不开心?”

黎娇儿把兜里那颗鸡蛋递给方亦初,“饿不饿?”

“吃鸡蛋。”

方亦初笑着接过,扫一眼简欢,勾起唇角:“我们扯平,你也抛弃了我一次。”

简欢的回答的很简略,“方亦初,放我走。”

她不愿意看他,目光落到窗外,侧脸线条柔和却透出一股凉薄的冷漠。

方亦初闻言掀起眼皮,意味不明的目光从她手上掠过,唇角冷淡一扯:“戒指还不舍得摘?”

她手指蜷缩了一下,沉默地要去摘戒指,反被他扣住。

“你怎么闹我都可以陪你,这件事不要再做第二次了好吗?”

简欢连呼吸都是钝痛感,眼眸微微泛红,“方亦初,原本我们就是合约关系,这次我毁约在前,我可以赔你钱。”

“我们不要再纠缠了。”

像一桶冷冰冰的水,劈头盖脸,浇得方亦初满身刺骨的凉。

方亦初嗓音淡冷:“我现在不只是你未来的老公,我还是你法律意义上的老板,这种有合同约束的关系……”

“嗯……好像是比单纯的夫妻关系更爽快一些。”

“欢欢,赔……你是肯定赔不起的,我方亦初下定决心耍起无赖,不比你简欢多几分素质。”

他轻车熟路上手揪住她脸颊肉,强行让她看自己,捧着她的脸道:

“还有啊……怎么想的去意大利?”

“你这木头脑袋先不说能不能蹦出几个意大利语,我就问你能蹦出三个英文单词出来?”

简欢上手打掉他的手,“你看不起谁啊?”

她深思熟虑了思考片刻脑海里的单词,回他:

“你有病啊!”

“我干嘛要回答你。”

方亦初闲散一笑,“乖了,这次带你和娇姨蜜月旅行,顺便去爱尔兰把证领了。”

他的话就像是买菜一般稀疏平常,简欢瞪着他,“方亦初,飞机是你家的?想往哪开往哪开?”

话音还没有落下,飞机空姐袅袅婷婷拿着香槟走了过来。

“方二公子,要为您和太太倒一杯吗?”

方亦初双腿交叠,浑然天成的清贵,淡淡摇头道:

“还没有吵赢,等吵赢了再开香槟庆祝。”

空姐淡笑颔首离开。

简欢听了愣了片刻,她才发现飞机异常安静,似乎除了机组成员没有其它乘客,她环顾四周,又看了看方亦初那肤白骨正的帅脸。

“这飞机……”

方亦初依旧眉眼淡淡,“我周岁礼物。”

简欢心想被他装逼装到了,方亦初见她小模样微微皱眉。

“骂我呢?”

“别开禁音模式,整架飞机都我们家的,想骂就骂,别憋坏自己。”

简欢秀眉一拧,一股怨气在胸口翻滚,“我不跟你领证。”

方亦初看着她那冷漠的小表情,眼睛心脏嘴巴哪哪都不舒坦。

“给我理由。”

私人飞机的内部装饰根据主人的喜好定制,有珍贵的艺术品、豪华的木质装饰,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尊贵与独特。

简欢开了口,“我知道你找我的原因,我身上有你前任的样子,对吗?”

“望雅亭……枇杷树……”

疼痛让她痉挛,喉咙作响,“我这个人没脸没皮惯了,不想连感情也靠别人施舍。”

“方亦初,我不是她,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我留在你身边?”

“只是因为我像她吗?”

方亦初脸色渐渐淡去,嗓音有了几分低哑。

“不像。”

“一点也不像。”

方亦初翻出手机里的照片,林诗雅落落大方的书卷气质,而简欢明媚肆意张扬。

简欢诧异,林望轩大概是骗她的,她和她姐不像,不说五官,气质,就连脾气秉性也不一样。

“欢欢,我没有一天不去想起她。”

“只不过……”

方亦初沉默片刻开口,“是因为我亲手拔掉了她的呼吸机,是我……”

他停顿了一下。

后面的话他说不出口,他神色怔忡,像一座石化的雕塑,僵硬地立在那一动不动。

简欢心里怔愣片刻,所以他午夜梦回叫她的名字,或许不是爱,是愧疚?

她收回眸光推了推他,“方亦初,你怎么连未婚妻都动手啊,你有没有良心?”

方亦初的内心溃败,阴郁,总能被她两三句话晒透。

她就像一个小太阳。

他继续开口,“意难平终究是意难平,遗憾永远是遗憾了。”

“跟你在榕城的那些日子里,我就在想……是不是应该让有些事情理所当然成为过去。”

“自从认识你之后,天马行空的情绪和想法,都让我感到好奇,好奇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想去的地方是哪里?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样的花?”

“很奇妙,原来在见你的前一天,你的心情是好或者是不好?脸上挂着什么样的笑容都想知道。”

“我也常常想……要是我能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这样就可以早点陪着你,陪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开心或者不开心……都能陪着你。”

“跟你在榕城夜里散的步,吹在脸上湿漉漉的风,这些真实存在的美好,能收集一点是一点。”

“后来……我发现原来幸福,只要下定决心就可以拥有的东西。”

温柔的人就像是一片沼泽,她想陷进去,惆怅又一次拉住了她。

简欢嗓子发紧问道,“你又骗我!你说过在枇杷树下对我一见钟情。”

“什么脸被吹红……还说我不是替身?”

方亦初冷冷哼了一声,揪住简欢奶膘肉一顿蹂躏。

“到底谁没良心?”

“16岁那年,你有没有带着小安,到我家偷摘枇杷吃,你爬的倒是挺利落,把小安留在我家干着急。”

这事儿简欢真的是忘了一干二净,嘴还硬,“我什么时候……”话说到一半又想起来了。

“所以……你是那个送小安回来的哥哥?”

方亦初眼眸蕴着玩味,“你还真是一点良心没有,对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简欢皱起眉头,沉思片刻,“所以……真的一见钟情?”

方亦初没有否认点了点头。

她沉静的眼神望过来,方亦初和她对视片刻。

简欢咬着下唇,“哦~”

“方亦初,你变态!”

“我当时未成年,你………恋童癖!”

方亦初无奈歪头,对着她脑袋就是一下。

榕城有一所苏式大园子,简欢馋园子冒墙出来的黄澄澄的枇杷很久了,每次来镇上陪黎至安领完稿费,就会路过,简欢就惦记很久。

终于有一次忍不住,爬上了围墙,原本让胆小的黎至安守着,自己笨手笨脚爬到一半下不来了。

黎至安为了救她,自己违反了自己的原则,当了一回偷摘别人家的枇杷的小偷。

简欢心思全在那颗枇杷树上的枇杷,完全没注意远处投来疑惑目光的大哥哥。

在她印象中,黎至安见她被人发现,文静内敛的黎至安撒泼的抱着方家老管家的腿不放。

“欢欢,快跑!”

她只记得那次只有被抓时慌慌张张,完全不记得那个穿白衬衫很好看的大哥哥。

方亦初无奈一笑沉静嗓音几分自嘲:

“我等了你十年,你倒是好……带着岁岁去找爹?”

“简欢……你这只小狐狸到底有几条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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