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简欢跟我结婚
在霍景行心里对简欢已经下了定义,她来霍家不到一个月,用自己遭遇博取同情,推潇芝芝下楼,诬陷苏白英进警局,扑咬曾舜毅后晚上还能坦然回霍家吃饭。
为了争,她什么都能做出来的心机女。
霍景行对苏白英宠溺口吻:“说说看她是怎么对你的?”
苏白英眸子清纯透出隐晦的阴暗。
“算了,都是过去发生的事儿,不想提了。”
霍景行掰过来苏白英下巴,“乖……说给我听。”
苏白英欲言又止,让她显得大度,又像是常年欺负而无处宣泄的懦弱。
更加激发霍景行的保护欲。
苏白英长长吐一口气。
“那一年妈妈把简欢带回家里,她跟我同岁,家里本来就富富裕,但是我还是觉得多了一个像双胞胎姐妹真好。”
“我把自己好看的裙子,发卡,甚至最爱的新书包都分享给她,而她好像不知足一样,总是会刻意霸占我的一切。”
苏白英撩了撩额间的头发,露出来那一抹肉芽攀着的疤痕。
“学校有一个美术老师很喜欢我的画,原本是送去市里参赛,结果……”
“什么?”
“她把我的画毁了,被我发现以后,故意推倒我,让我受了伤半个月不能下床。”
“她的画获得了那年青少年赛的第一名。”
霍景行陷入沉默,简欢野心却不是只想嫁一个有钱的老公,她比看上去想要的更多。
苏白英将身体扑到霍景行怀里,身体微微颤抖像受了伤的麻雀。
“一提到她,我的汗毛都会竖起,她太可怕了。”
苏白英睡下后,霍景行打了一通电话给他的助理乔羽。
“霍少,我已经把简欢的资料发你邮箱了。”
乔羽的声音有些迟疑。
“怎么了?”
“好奇怪,她的资料也不全。”
霍景行情报网也有失效的时候,黎至安没有任何痕迹,而简欢的记录也是碎片。
好像被人刻意抹除。
“简欢6岁时母亲黎娇儿死于肺癌,她和母亲尸体关了一个礼拜,因为没有直系亲属她被送进榕城福利院长到了10岁。”
“苏白英的母亲带她回家,大概一年就又送回了福利院,16岁被一个男人领回家,那个男人自称是他的继父。”
“后来她捅死继父进了少管所关了3年,出来以后便没有了任何消息。”
“我知道了。”
霍景行声音似含冷意,挂断了电话。
……
北城医院心脏外科16层。
简欢刚踏入方亦初所在科室就听到了大瓜。
方亦初所在心脏外科室吴主任端着茶缸,冠冕堂皇地说。
“小方,咱们医院今年名额不多,晋升上去的的都是工作年限比更久你的大前辈,论资排辈也的确应该别人先,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啊?”
方亦初性格一直都挺稳的,在科室里不争不抢,也不爱说自己的事,负责这次提干的吴主任就觉得他是一团好拿捏的软柿子。
跟他一起竞争刘医生趾高气昂挑衅方亦初,
“让你天天在我面前拽,现在我比你先晋升,以后见着我尊敬点。”
方亦初淡淡一句:
“你有后台是不错,当医生总归还是要看能力,多行不义必自毙。”
刘医生恼羞成怒:“我看你就是嫉妒我比你先晋升!有本事你也找一个后台啊。”
“哦~”简欢站在墙角听的热血沸腾,这医生大概没有调查方亦初的背景。
她觉得自己可以靠着账户上那7位数装一次逼。
简欢戏精上身,一股无形的正义感在身体蔓延,她矫揉造作迈出了一步。
“我以为你们医院治病救人神圣地方,没想到这么黑暗啊。”
上次受伤霍英东让学术泰斗林院长给简欢看伤,整个科室都知道了简欢身份。
刘医生变了脸色赶紧解释:“霍小姐,你误会了。”
简欢轻轻扯着唇角漫不经心道:“那看来我男人的后台不够硬啊。”
男人?
简欢白皙娇嫩的小手抚摸看到方亦初下颌棱角分明的线条宠溺道:
“跟了我,委屈你了。”
“Pos机。”
“我刷卡。”
纯纯一副暴发户的腔调,拿出自己手机故作要刷卡。
方亦初心里腾起无奈羞耻感,简欢拿着买自己的钱在这里装什么大头。
还有她真的不会以为一家医院只值五百万吧。
“跟我出来!”
方亦初扯住简安的胳膊离开了现场。
……
医院一楼长廊,放眼望去一大片草坪,因为冬日萧瑟,草地并没有成片翠绿,只有斑秃几片。
天气太冷了,供病人休息消遣时光的长椅零散几人。
“你怎么来了?”
“方亦初,你五天没有来找我了,我继母说你这是变心症状。”
方亦初瞥了她一眼,食指指腹摩挲额头,扶额苦笑轻哼了一声。
简欢眼眸腻着笑意眉眼弯弯扯着他胳膊来回晃。
“方医生,你不开心吗?”
方亦初点了点头,做了几台心脏搭桥手术,眼眸淡淡倦怠,微眯狭长眸子。
“你想让我开心点吗?”
简欢乖巧点头撒娇道,“想啊。”
“真的想?”
“嗯。”
动手术刀的手很快,上手夺过她包里的手机,熟练打开了锁屏密码,又熟练输入了账户密码。
简欢眼睁睁看着还没有捂热的五百万被他熟练的转走了。
“靠!你干嘛?”
她上手拍打他,想阻止他,抵不过他人高腿长手还长,吃了几下闷声响后老实了下来。
鼻音夹着委屈:“你干嘛呀?”
方亦初眉眼淡淡,白大褂穿在身上一副君子模样儒雅清冷,话说的极其露骨。
“把我卖给别的女人,还来纠缠我,简欢你就是个渣女!”
“这由不得你收下,我的卖身钱!”
简欢脊背发凉声音哆嗦,“不……你……知道了?”
方亦初眉眼依旧淡淡看不出来怒气,这种感觉最让简欢胆寒。
“真生气了?”
方亦初不语转身迈开步伐,简欢却有点跟不上,很快就被落在后面。
“错了…错了。”
“逢场作戏而已。”
他依旧无动于衷,步伐稳健不落速度,简欢今天穿了藏青色羊绒大衣,脚上搭了一双小羊皮靴子。
快步两步就拐上一拐。
银装素裹的冬天,身上亮丽遮不住她大气明艳的五官,白皙通透的皮肤即使喘息微微泛红却多了几分灵动稚气,她的脸任何角度去看无可挑剔。
她实在跟不上直接摆烂不追了,捂着岔气的肚子弯腰低语骂道,
“呼呼…”
“妈的!那腿是人长的吗?这么长这么快。”
“祝他干那事也这么快。”
方亦初见她不追反而停下脚步,简欢的变脸速度极快。
“亦初哥哥~心疼我了。”
他迈腿,一步步走到简欢跟前,每一个散漫的步伐里都带着侵略感。
“简欢,跟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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