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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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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误会

好在安东尼的脸色本来就黑,倒也没人能看出来。

他慢慢摘掉了墨镜,口罩,鸭舌帽。

对面小伙的嘴巴慢慢变成了O型,

“安东尼!你是安东尼!”

这下体现出普通话的优越性了,基本在场的中国人都能听懂,人群哗的一下都围了上来。

如果说逛耐克店的可能有一半是纯路人或者对篮球无感,那么逛AJ店的绝大部分都应该是篮球迷了。

当一个NBA巨星突然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造成的轰动可想而知。

本来还在服务顾客的店员都过来帮忙维持秩序了,但仍显得手忙脚乱,店长已经开始打电话请警察帮忙了。

所有人都忘记了刚才那点小争执,被安东尼拍肩膀的小伙激动的满脸通红,只恨自己小时候没好好学英语。

安东尼指了指他手里的球鞋,

“你喜欢吗?我可以给你签名的。”

小伙一脸懵逼,他只听懂的前半句,但还是拼命的点了点头,于是获得了安东尼现场亲签一双。

现场再次沸腾了,人们没想到安东尼这么友善,于是举起了手中各种各样的东西想让安东尼签名。一个个举起双手张大嘴巴,像是一群嗷嗷待哺的雏鸟。

不过递过来的东西就五花八门了。AJ正代也就算了,都是AJ旗下的。ZK5(科比球鞋)也能忍忍,毕竟AJ耐克是一家,这位你拿双T-mac(阿迪达斯的麦迪签名鞋)是来砸厂子的么?

这位姑娘,你脱衣服是什么意思,想让我签在BRA上?这种事可以私下找我嘛。

大哥,你本地人吧?正宗香港脚,那袜子都冒烟了,别往前递了,快把鞋穿上吧……

混乱中安东尼甚至看到那个刁难顾客的店员也拿了一双崭新的安东尼球鞋往前递。

好在店长及时维持住了秩序,最终挑选了几名手持安东尼球鞋的幸运顾客获得了签名。

这时Allen也过来劝安东尼先离开店里,毕竟天色已晚,店里的人却还在不断增加,这样搞下去都没办法正常营业了。

安东尼点了点头,正准备出门之际却接到了李美琪的来电。

“……在哪里?就在中环啊。你这是要约我出去吗?”

安东尼在这里用了“ask out”这个词,这个词在英语里是正式约会的意思。

以安东尼和李美琪刚认识两天的关系,用在这里就有些调情的意思了。

不过李美琪却不以为意,

“好啊,你想去哪里?维多利亚港?”

安东尼扭头,忽然看到之前那个态度恶劣的店员正满脸微笑的站在人群中欢送自己。

“去哪里玩可以先等等……我有个问题想问你,‘黑鬼’是什么意思?”

“黑鬼”两个字字正腔圆的从安东尼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一旁陪同的店长,allen以及店里的工作人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脸上的笑容像是被施加了冰霜魔法,瞬间被冻结了。

“What?”电话另一头的李美琪也是愣住了。

“黑鬼,我听到有人叫我黑鬼。你知道的,我可以问别人的,但是我相信你……”

李美琪当然知道“黑鬼”是什么意思,身为混血的她刚来香港时也曾被人“鬼妹鬼妹”的叫了好多年。

东方大国就是这么一个崇洋媚外和种族歧视并存的神奇地方。

她斟酌了好久还是决定对安东尼实话实说,

“你需要冷静一下,你知道我出生在美国,我是一名亚裔,这种事情在哪里都会遇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词汇,有部分种族歧视的意思……”

“就像那个N开头的单词?”安东尼明知故问。

“……是的。”

“OK,先别挂,等我一分钟。”

安东尼扭过头来指着一个店员对店长说,

“这个人刚才对我说‘黑鬼’!这是种族歧视!”

店里绝大多数人都能听懂英语,在刚才安东尼打电话时已经如临大敌,现在更是汗流浃背了。

“误会,误会,这一定是个误会……”店长知道种族歧视在国外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黑人。于是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了安东尼的助理Allen。

Allen心里已经把店员的所有女性亲属问候了一遍,但此时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向安东尼解释。

这件事可大可小,主要还是看安东尼的态度。

往大了说AJ的代言人全都是“黑鬼”,就连篮球之神也不例外。在AJ店内绝对不应该出现这种政治不正确的词语。

往小了说中文博大精深,尤其店员还得同时精通普通话,粤语和英文,不定某个语种的某个词汇的发音最终导致了安东尼的误会。

最终在店长和Allen点头哈腰的解释了半天,并且拍着胸脯表示会加强店内员工培训,绝对不能再让店员说出这种会引起客人误会的词语后,安东尼也就没有深究。

只是看店长的脸色,这位店员之后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好过就是了。

“不好意思,你还在吗?”安东尼这才想起来还有个没打完的电话。

“……在的。”

任谁电话被晾了小半个小时后也不会太爽,不过李美琪还在。说明她还是不愿放弃这个与安东尼拉近关系机会。

“我这边的事情解决了……我突然想起我助理给我推荐了一个好地方,要不我们在那里见面吧。”

“哪里?”

“兰桂坊!”

……

《曝!混血妹抛弃彦祖爱上大黑棒!》

《曝!前日偶遇,昨日同游兰桂坊,明日产下黑仔?》

《赤裸特工爱上甜瓜?还没进军美国,已经被美国人进军了?》

……

要不说香港狗仔的水平高呢,明明昨天安东尼和李美琪只是去酒吧喝了点小酒,逢场作戏了一番。今天就上了各种小报的头条。

这标题劲爆的,安东尼看了都想买一份。

但他此时没空关心这些,他来香港是有正事的。

这次香港之行的商业活动让他更加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他和Allen,店长,甚至那个势利的店员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只是AJ的打工人而已。

没错,安东尼也只不过是一个高级一点的打工人罢了。

只要AJ这个品牌还存在一天,在店内最显眼位置摆放的永远都只会是乔丹系列的球鞋。

即便他拿了总冠军,获得了MVP,这个情况也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即使他脱离了AJ品牌,转投阿迪或是耐克旗下,顶多出一个销量高一点球鞋系列罢了。

上限就是科比的Zoom Kobe系列,尽管销量一时无两,但随着科比的退役还是会渐渐被更新的球星签名系列所取代。

而他需要的,是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只属于安东尼的个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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