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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携美同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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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携美同游

沈毓赴汝阳侯府饮宴,宴散之后又携得倾国倾城的美人归去,这一下子就让很多人议论纷纷,惊艳不已!

其实他们又哪里知道沈毓的苦?沈毓早就醉成一摊烂泥了,哪里还知道什么春宵美人?

回到客栈,苏小曼把沈毓扶回房间,就把他搁床上躺着,自己则在一边喝起茶来,还不时端详着这个英俊的少年,不过她心里是不看好,甚至有些讨厌这个少年的,在她看来,这个少年不过是和那些看见她就流口水的庸人一样,不值一提!难道这个天下就没有一个人可以当得起真正的英雄吗?

这一夜无事,第二天日上三竿,沈毓才昏昏沉沉的拍着疼痛欲裂的脑袋爬了起来“嘶!头好疼,下次不能喝这么多了!”

“醒了?”苏小曼端着一盆热水进来,道“先洗把脸,奴婢给您去准备早饭!”

沈毓揉揉惺忪的睡眼,看着苏小曼那倾世的容颜,婀娜多姿的身段,忽觉小腹之下一热,他爬了起来,从后面搂住苏小曼道“小曼,我真的喜欢你,这辈子能和你在一起,死也值得!”他说的是实话,虽然苏小曼比起李若雪还有些不如,但是她胜在那气质,李若雪让人感觉恍若仙子临尘,不可侵犯。苏小曼则不同,她的美,是实实在在的能让人感觉得到如沐春风。

苏小曼一怔,微微挣扎道“公子,奴婢知道公子的心意,奴婢也喜欢和公子在一起。不过,现在是大白天的,还是让奴婢给你准备早饭吧!”

“以后你不要叫我公子,也不要自称奴婢,我们是平等的,我就叫你小曼,你就叫我彦之吧!”

“奴婢不敢!”苏小曼娇躯一震,何曾有人给过她这样的平等?不过她还是不能接受!

“没有什么不敢的!我说行就行!”沈毓有些发怒,这古代的三六九等真是害人,以后自己一定要把这个制度给废黜!

苏小曼感觉得到沈毓的坚持,心底一颤,道“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谢谢你,沈郎!”

郎是中国古代对年轻小伙子的称呼,被称为郎,是亲密、尊重,被一个美丽女子称为郎,那更是美妙至极!

想到这里,沈毓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好,沈郎好!就叫沈郎吧!”

“那,你还不松手?”

沈毓恋恋不舍的松开,道“准备一下,我们吃了早饭就出去逛逛!”

“好啊!”

有美人相伴,沈毓的这个早饭吃得非常的舒心。沈毓还不时给苏小曼讲些笑话,惹美人呵呵直笑。

一顿饭沈毓原本只花十几分钟,这次他却吃了半个时辰,吃完饭,沈毓便和苏小曼到大街上逛逛。

此时已经是晌午,按道理逛街买卖的人应该都出来走动了,可是沈毓却看到了这几天以来都一样的情景——汝阳县的大街甚是萧条,都没几个人。除了那些生活必须品,都没几家营业的商店。相比后世那些高楼林立,商业繁荣的景象,实在让沈毓失望太多。

“唉!”沈毓长叹一声,道“小曼,我们到城外走走吧!”

“嗯!”看着沈毓愁眉不展,苏小曼的心似乎有些颤动,或许这个沈毓也是个有情有义,心怀天下的人呢!

二人又来到城外,此刻已经是春季,农忙的时节,城外的良田都有百姓在耕种,一片祥和的春耕图风景,沈毓松了一口气,道“看来大家都在忙呢,所以大街上才那么冷清啊!”明显这是在自欺欺人。

苏小曼似乎很喜欢这野外的风光,欢快的在这原野中起舞。

沈毓又是一呆,暗暗发誓“此生能得到这样的美人为伴,夫复何求?我一定要让她一直快乐下去!”

“沈郎,快过来呀!这里好美啊!快看,有鱼!”苏小曼欢快的招呼着沈毓。

沈毓微微一笑,缓缓移步走了过去。

苏小曼见他太慢,又迎了过来,拉着他的手,往小溪边走去,一指水中鱼儿道“看,多漂亮的鱼啊!”

沈毓看到了鱼,的确很漂亮,惹人怜爱,但是他更喜欢的是水中的倒影,此刻他们站在一块,端的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至少在沈毓看来是这样。

“沈郎,我有些口渴了。我们去弄点水喝吧!”

沈毓四处张望了一下,看见田埂上放着农夫的水罐,笑了笑,道“我们去跟老百姓借点水!”说着,二人携手而去。

“大叔,能不能给我一碗水喝?”苏小曼已经急不可耐了,还没走近就开始问。

田里的农夫纷纷望了过来,一下子都呆了,这简直是天仙下凡嘛,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

以前倒是听说过《陌上桑》唱的秦罗敷是一等一的大美女,农夫见了罗敷就停下来看,挑夫也忘记了担子,坐在路边观望。还有一个太守想和罗敷同载而归。

“大叔,能不能给我一碗水?”苏小曼走近之后又问了一次,直把这个农夫整得魂都飞了,指着那个水罐,结结巴巴的说“请……请……请随意……随意喝。”

看着农夫这么艰难的说完这句话,沈毓颇为得意,毕竟他们视为天人的美女是自己的女人。

沈毓蹲下来给苏小曼倒了一碗水,苏小曼接过,小口小口的喝着,喝水都那么迷人。

沈毓笑笑,对农夫说“大叔,你们这么积极的耕耘,想来不用几年也能致富了!”

“唉!公子这话说得!”农夫连连摇头,道“您有所不知啊!我们种的都是那些世家大族的田,交了租子,根本就没剩几个。能过日子都不错了!”

“怎么这样啊!”沈毓听了这话,眉头直皱。

苏小曼看了,忙问“怎么了?”

“这些百姓们过得太苦了,我一定要在这任内把他们的这些弊端给革除掉!”

“任内?”苏小曼笑问“请问我家沈大人,你任的是什么官啊!”

沈毓苦笑道“也没多大的官,不过是一县令,我就是新任的汝阳县令。”

“什么?”苏小曼惊讶不已。

“往后你就知道了。我们到前面的亭子走走!”

“嗯!”

二人正走着,后面一阵马蹄声传来,为首的贵公子一袭劲装,骑高头大马,跨一把宝剑,背一张长弓,威风凛凛,气宇轩昂。

“是侯爷!”苏小曼指着贵公子,毫不掩饰眸子中的赞赏与兴奋,道“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上他!”

沈毓有些不悦,迎上过来的汝阳侯道“这么巧,侯爷怎么也有空来这乡野之地啊!”

汝阳侯笑道“我本想找你一起去狩猎的,到了客栈才知道你出来了,于是一路追随到此!”

“原来如此啊!”苏小曼很感兴趣道“那我们就跟侯爷去狩猎好不好?”

她虽然是在询问,但是那肯定的语气也让沈毓无法拒绝。

“那我们就去看看吧!”

“哈哈,好,我们去猎场!来人,给沈大人、苏姑娘牵马来。”

马队中汝阳侯的随从牵出两匹健硕的好马。

沈毓打量了一下这两匹骏马,只见毛色光鲜,体态健硕,蹄大腿强,一看就知道是好马,不由得赞叹道“好马!”

“沈大人也懂相马?”汝阳侯好奇的问道。

“不,不,不!”沈毓摇摇头,道“我哪里会相马呀是侯爷的马太好了,连我这个俗人也能一眼看出来!”

汝阳侯哈哈一笑,不无得意的说“沈大人好眼力,这两匹好马分别叫白麟,赤凤!是我花了大价钱从凉州买来的,价值千金,能日行千里,跟吕布的赤兔,曹公的绝影绝对有得一拼。”

“是吗?侯爷真了不起,能同时拥有这么多千里良驹!”苏小曼赞叹道。

“哈哈,这不算什么!”汝阳侯道“沈兄弟,苏姑娘,请上马吧!”

苏小曼也不推辞,身姿矫健,跃上那匹赤凤宝马,动作相当的熟娴。

汝阳侯赞道“没想到苏姑娘骑术如此高明!着实让本侯大开眼界啊!”

苏小曼笑笑道“这没什么,我以前学过。沈郎,你还愣着干嘛,赶紧上马呀!”

沈毓一阵头疼,他这个后世穿越者可从来没有练习过骑术,根本不会骑马,更不用说驾驭还没有马镫的骏马了。

“怎么,兄弟不会骑马?”汝阳侯似乎看出了点端倪。

沈毓压力山大啊,身边的女子都会骑马,他自己却不会,这个结果,是男人都不能接受的。他一咬牙,走到马边上,按住马背,双手借力,跃到马背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白麟宝马有意和他开玩笑,他刚刚跃上马背,白麟就发起脾气来,一阵闹腾,差点把沈毓给甩出去,吓得沈毓死死的抱住马脖子。

白麟见没能把背上的人给甩出去,立即撒欢似的跑了起来!沈毓死死的抱着马脖子,迎面而来的风呼啸而过,让他有些透不过气。

“沈郎!”苏小曼赶马跟上,汝阳侯也紧随其后。

白麟跑了一阵,还是无法摆脱背上的人,似乎认命了,也就放慢了步子!

沈毓这才送了一口气,但是双手还是死死的抱着马脖子,以防不测。一静下来,沈毓就觉得自己挨坑了,这匹白麟宝马明显就是没有被驯服的一匹野马,只是汝阳侯为什么把这匹野马送给自己骑?沈毓一下子还猜不透!

苏小曼很快追上了沈毓,问“没事吧!”

“还好!”沈毓故作轻松的回答,并且在马背上直起腰来,拉着缰绳,看着追来的汝阳侯,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悦。

汝阳侯笑笑,道“这匹马虽然是千里马,但是从我买来以后都没人能骑它。我觉得沈兄弟是人中龙凤,应该能驾驭它,就想试试。没想到还真的被兄弟给驾驭住了。哈哈,看来这匹白麟和兄弟有缘啊!那就把它送给兄弟吧!”

沈毓稍微解气,道“那就多谢侯爷了!”

难道这是他的试探吗?沈毓也拿不准了。

“那侯爷能不能把这匹赤凤也送给我呢?”苏小曼满心期待的问。

“好,好,好,那就送给小曼姑娘吧!”

“谢谢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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