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消失的它24:喜欢黑暗
柳一一仰头看了看<向日葵>和<梵高的自画像>问道:“关于这个明明,你们还知道些什么吗?”
<梵高的自画像>想了想说道:“他好像喜欢待在黑暗中,就像你们喜欢生活在阳光下一样啊!”
<向日葵>也赞同道:“对——对——对啊!那个明明就喜欢黑暗,害怕光明。
我好多次,都在黑暗处,感觉到过他的身影。
白天,他从不出没。所以,这酒店里的人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这时,我转头看向张欣问道:“欣欣,我们好像听你说过,在你来酒店的第一晚,是他拉了一把。
你才逃过变成怪物的酒店经理的追踪。
那他有跟你说过些什么吗?”
张欣不由回想起跟明明的第一次相遇了:
那晚,变成怪物的酒店经理犹如一只凶猛无比的怪兽一般,对我展开了疯狂而又执着地追击。
我在酒店里慌不择路地四处逃窜着,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失去了头颅的苍蝇般,完全没有任何头绪和方向感可言。
就在我经过一个楼梯的拐角处时,突然间一双温暖有力的小手拉住了我一下,并伴随着一声清脆稚嫩的嗓音响起:“姐姐,别怕,快跟我来吧!
我知道有一个好地方,只要躲到那里去,那些可怕的怪物肯定就找不到我们啦!”
听到这个声音后,我那颗原本紧绷到极致的心瞬间放松了下来。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跟随那只小手所指引的方向跑去……
在那个弥漫着腐朽气息、光线昏暗的狭窄杂物间内,我与明明竭尽全力地蜷缩身体,试图藏匿起来。
明明轻声安慰道:“姐姐,别怕。
妈妈说过,只要我们永远躲在的黑暗之中,那些可怕的怪物,就永远也无法找到我们。
这样,我们就会安全了,再也不会受到伤害了。”
我紧紧握住他那冰凉的小手,回应道:“姐姐已经不再害怕了。
明明也要勇敢起来,不要畏惧。
谢谢明明,今天帮助了姐姐。明明真是个好孩子。”
那时,我竟然没有感觉到明明的手是那么的凉,凉的不像是一个正常人的温度。
明明眨着他那清澈如水的大眼睛,一脸期待地接着问道:“姐姐,你说,明明真的是个好孩子吗?”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明明那张天真可爱而又稚嫩的小脸。
然后温柔地微笑道:“当然啦,明明,你真的很好啊!你这么乖巧、听话,还这么善良,怎么会不是一个好孩子呢?”
听到我的回答,明明的脸上立刻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就像黑暗里盛开的花朵一样美丽动人,闪闪发光。
他满心欢喜地笑着说道:“太好了!明明就是个好孩子。
而且还是妈妈的好孩子哦,妈妈还会喜欢明明的,因为妈妈最喜欢听话的孩子了。”
说完,他还紧紧地抱住了我一下。
看到明明如此开心和满足的样子,一旁的张欣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明明的妈妈,怎么会不喜欢自己的孩子了?
张欣的眼神中充满了对明明的喜爱和疼惜之情。
我们三人听完张欣的回忆,不由对此讨论了一场。
大小姐陆灵抓住了一个关键部分提问道:“明明为什么要往黑暗里躲了?
变成怪物的经理追着张欣。
那明明口中的那些怪物又是指的是谁呢?”
这俩个问题提的很好,一下子把我们给问住了。
这答案可能就只有明明本人知道了?
明明说,妈妈说过。
那明明的妈妈也可能知道了?
我不得不出来阻止大小姐往深一步的挖掘道:“这个问题,我们暂时不可能知道答案。
把它留给时间来解答。
现在,最主要的是找到明明。
从<向日葵>和<梵高的自画像>那知道明明喜欢待在黑暗里,再从欣欣那儿已经得到了证实。
所以,要找明明,就得在酒店的黑暗处去找。”
柳一一不由道:“那就从那间杂物间,开始找起吧!”
一听这话,我们不得不行动起来 ,加快我们的计划。
张欣把那幅明明留下的画,小心翼翼地装在了身上的小背包里。
我们这次倒是守礼,每个人都去向<向日葵>和<梵高的自画像>打了招呼,告诉他们我们要离开这儿,跟它们俩告个别。
毕竟,它们也帮助了我们许多。
从它们那儿,我知道这个酒店的建成来历,以及明明的遭遇。
也加快我们游戏的完成进度。
我们踏上去寻找明明的征程。
不知不觉间,我们竟然又一次踏入了这个曾经驻足过的杂物间。
张欣轻轻地推开那扇门,熟悉且略显陈旧的布置再次映入眼帘。
站在门口处,我们犹如一只只受惊的小兔子般,战战兢兢地伸着脑袋向里张望,但眼前却是无尽的黑暗,什么都分辨不清。
于是,我们决定再一次尝试打开灯的开关。
然而,结果却和上次如出一辙——无论怎样努力,灯光始终未能亮起。
仿佛这间屋子已经被时间遗忘,与光明彻底隔绝。
这儿,果然是属于明明的好地方。
大小姐陆灵不由有些受不了:“这儿,还是那么脏、乱、差。这怎么找吗?我还是有点接受不了。”
不用多想,大小姐的洁癖犯了。
可到如今这个情况,大小姐也就只能有小姐身子,劳碌命了?
没得选择呀!
我们三人望着大小姐,不由异口同声道:“你就接受现实吧!”
柳一一又小声说道:“大小姐,咱们要团结啊。”
张欣接着道:“大小姐,你在忍忍吧!这个,很快就游戏通关了,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
我紧接着张欣和柳一一的话,说道:“哎呀,大小姐呀!团结就是力量,多一个人多一分力啊!
忍一时,海阔天空。
退一步,风平浪静。
大小姐,你就算是不为了我们,你也得为了你自己想想啊!
这酒店,你还住的下去吗?咱们早点干完活,早点下班,回6215寝室嗨呗。”
大小姐顿时浑身一阵颤抖,想到<向日葵>曾经说过的话:
这酒店就是建在抛尸坑之上的。
一时间,身上的鸡皮疙瘩全都冒起来了。
这酒店,谁他妈还住的下呀!
去他妈的!谁爱住谁住。
反正,本大小姐住不了。
“快把手机打开,我要借着手机的光进去找了。你们也搞快点哦!”大小姐焦急道。
我们三人心中一阵阵暗喜,劝说成功了。
柳一一:果然,勺勺说的话更管用。
张欣:还是勺勺会总结啊!
于勺:对付大小姐这样的性子,还得使用厌恶疗法,来以恶治恶啊!
三人共同心声:
大小姐还得再多治治,不然随时随地犯浑,这谁受的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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