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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案发现场的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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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案发现场的字条

1992年,湖北花季少女进城当晚惨死,现场只留下一张纸条,警方追凶27年终将其逮捕,可凶手却称这只是一场误会。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起命案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

被害女孩叫小玲,她从小和父母、哥哥住在湖南常德,她懂事乖巧,学习也很好,深得一家人的宠爱。

由于小玲家庭贫困,她的哥哥很早就进城打工,供家里的开销和她的学费。

小玲是全家的希望,她的父母为了给她攒学费,多年来省吃俭用,终于攒够了她大学的学费,全家人都盼望着她能有个好的未来。

1992年的一次暑假,16岁的小玲生平第一次来到湖北荆门找哥哥玩,如果她的父母知道她会遇到什么,一定不会让她出来。

小玲初来乍到,谁都不认识,而她的哥哥和同事住在宿舍,不方便让小玲居住。

小玲哥哥的同事小韩提议,小玲可以住在他女朋友小邢的宿舍。

于是,小玲借住在小邢的宿舍里。

然而,就在小玲住进小邢宿舍的当天晚上,当小邢的朋友来到小邢的宿舍时,却被眼前的场景吓得魂不附体。

小邢的朋友看到,宿舍里躺着一个女孩,头下面全都是血,她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外面喊人。

宿管听到喊声立刻跑来,看到了眼前的景象后,惊慌之余赶紧拿出手机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到案发现场,发现这个案子比想象中要棘手。

通过现场勘察警方发现,小玲在宿舍西北角的一张床上,头下面都是血,床边不远处,有一根长度在60cm左右的空心钢管。

这根空心钢管一头有凝固的血迹,警方推测这根钢管就是凶器,随后将小玲的遗体送去法医部门检查,法医检查证实了警方的推测。

法医检查结果显示,小玲左侧太阳穴有一处致命伤,伤口范围有9cm,伤口里残留有钢管的锈迹,且伤口深度和横截面与钢管吻合。

与此同时,警方提取小玲的血液,和钢管上面残留的血迹作对比,确定就是小玲的血迹。

警方初步认为,凶手使用如此凶残的手段,很可能和小玲有仇。

当小玲的哥哥向警方说明实情后,警方的仇杀推测被推翻,毕竟小玲到这里才第一天,不可能和别人结仇。

此时,小玲的父母也从老家赶来,小玲的哥哥怕父母伤心过度,没有告诉他们小玲去世的事情,他们直到见到小玲的遗体后,才知道小玲去世了。

小玲的父母伤心地坐在地上,看着女儿的遗体嚎啕大哭,小玲的哥哥也产生了深深的自责,要是他能为小玲找到别的地方安置,小玲也不会丧命。

这时警方推测,可能是小玲哥哥的仇家,借此伤害小玲报复他。

可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小玲的哥哥性格温和,从不与人发生矛盾。

此外,小玲到荆门的时间只有小韩、小邢和小玲的哥哥3个人知道,这3个人不是没有作案动机就是没有作案时间。

由此看来,小玲不是被自己的仇人杀害,也不是被她哥哥的仇人杀害。

这时,警方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凶手可能是随机偷窃、抢劫或有什么别的意图。

然而,警方通过走访发现,宿舍楼内没有任何财物损失,甚至宿舍楼附近不仅没有可疑人员出入,还没有人听到异常的声响。

凶手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宿舍,可见他很熟悉宿舍楼环境。

可当时刑侦技术有限,摄像头也没几个,案发现场附近难以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此时,警方决定充分侦查案发现场,希望能找到更多线索。

经过警方的认真寻找,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张字条,字条上面字迹很随意,主要是告别一个叫梅子的人,但字条上的信息,引起了警方的重视。

字条不仅表达了笔者不忍心杀梅子,还让梅子永远记得笔者,落款处只有一个“胡”字。

这时,警方将目光转移小邢身上,毕竟她才是案发宿舍的主人,只是在小玲来的当天不在宿舍,在工作单位上班。

警方找来小邢后,小邢向警方坦白,她的小名就叫梅子,字条上的字像是小胡写的,而小胡是她的前男友,但她从来没见过这张字条。

正是因为小邢没见过字条,警方推断出,很可能是小邢不在的时候,也就是小玲住进来的当天,小胡留下的。

警方由此推测小胡是嫌疑人,可他是小邢的前男友,即使他和小邢有矛盾,也没有理由迁怒于无辜的小玲。

为了搞清楚小胡有没有杀人动机,警方对小胡的身份展开了调查。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小胡并不是社会闲散人员,而是一位有正式编制的老师,在当地一所职业中学任职。

不仅如此,小胡高考时分数远超重点大学分数线,上重点大学毫无压力,只是由于身体原因,才选择了一所离家近的师范学校。

小胡从师范学校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被分配到荆门市一所职业学校。

警方不敢相信,小胡作为高材生,前途一片光明,会做出杀人的事情,但小胡案发后的举动,还是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小胡就在案发后突然从学校消失,和同事也失去联系,甚至可以从他留下的物品看出,他走得很匆忙。

为了找到小胡,警方立刻组织精干侦察力量,成立专案小组,兵分两路展开调查。

一批警力在火车站等地做出部署,在收费站等关卡拦截可疑人员。

而另一批警方已经赶到小胡的老家湖北汉川,布置人力,对小胡的家属和朋友展开控制。

与此同时,荆门警方已经发布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对小胡开展搜寻工作,但案情没有明显进展。

转眼间二十七年过去了,小玲的父母在不断地变老,可他们再也看不到女儿长大,见不到女儿甜甜的笑容,小玲的年龄永远定格在16岁。

小玲的父母常常会看小玲生前的照片,每次看到照片,内心都充满了煎熬,一想起小玲,他们就彻夜难眠。

小玲的父母并不知道,警方多年来仍在不懈努力,从来没有放弃追捕嫌疑人小胡。

而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名单做出整理,在网上列出追捕名单,各地警方会重点关注名单上的可疑人员,小胡就在其中。

2019年,警方接到一条重要消息,来自上海市公安部门。

警方经过深度研究和判断,发现一名来自四川德阳的男子刘文胜,他的信息和在逃人员小胡相似度很高。

做出初步判断后,荆门市警方连夜查出刘文胜的住处,在他的楼下等待。

然而警方当天晚上发现,刘文胜家有个奇怪的现象。

警方明显看出,刘文胜家不仅晚上灯光较弱,刘文胜白天还很少出门,有一定反侦察意识。

由于刘文胜很少外出,警方决定潜入刘文胜家中,将他控制住并抓获。

当警方继续在楼下蹲守时,找到一条重要线索,让他们改变了抓捕计划。

这个人就是刘文胜的女儿,警方经调查得知,她经常在小区外的一家网吧通宵上网,早上才回家。

在警方蹲守的第三天早上,刘文胜的女儿从网吧出来,往家里回。

警方趁机跟踪刘文胜的女儿,当她打开家门的那一刻,警方突然从后面冲出来,进入刘文胜的家里。

然而,当警方进入刘文胜家中时,却发现刘文胜淡定地躺在床上,丝毫没有反抗。

当警方提到他们来自荆门时,刘文胜大方表示,他知道出了什么事,他会向警方如实交代。

刘文胜接受审讯时,向警方承认他就是小胡,并说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小胡家里经济困难,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因此,他拼命读书,在其他人都结婚生子的时候,他的感情经历还是一片空白。

小胡在当老师的那段时间里,小邢刚好是他班里的学生,小邢虽然上课不听讲、也不看黑板,但她总是两眼放光地望着小胡。

这让小胡感到意外的同时,觉得小邢很特别,不仅如此,他还逐渐对小邢产生了好感。

起初小胡虽然动心,但也很犹豫,一直没有对小邢做出回应。

可小胡作为小邢的老师,免不了要经常见到小邢,他最终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不顾众人反对,毅然要和小邢发展成为恋人。

而当时小邢家境良好,小胡家庭贫穷,她的父母坚决不同意他们在一起。

小邢为了让父母同意她和小胡在一起,甚至吞下安眠药以死相逼,她被父母发现后赶紧送去医院。

由于安眠药的副作用,小邢在洗胃后的一个月里,神智还常常有些不清楚,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她的父母心疼她,只好同意她和小胡在一起。

小胡也是由此决定,他要用尽毕生的精力,好好珍惜小邢,从那时起就打算和小邢结婚,但没想到后来发生的变故。

几年后小邢开始毕业工作,遇到了一个对她很好的同事,这让小胡产生警惕。

小胡向小邢多次询问,最终得知,小邢口中的那个男同事叫小韩,性格乐观开朗,乐于助人。

此时小胡意识到,他和小邢之间的感情受到了威胁。

当小胡问小邢是不是喜欢小韩时,虽然小邢没有明确表示,但他从小邢的反应中看出,小邢对小韩动心了。

小胡察觉到小邢移情别恋后,内心既愤怒又委屈,他想到,当初他们不顾众人反对也要在一起,而小邢却中途变心。

眼看双方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这时,小邢对小胡越来越冷淡,好几天都没有见小胡。

小胡不甘心他深爱着的人跟别人跑了,决定有所行动,挽回他们的爱情,于是他来到小邢的工作单位。

而小胡到小邢单位后的经历,让他的心凉了一大截。

小胡在小邢的宿舍附近焦急地等待,可她一直到下班都没有回宿舍,甚至深夜还没有回宿舍,而小胡足足等了三天才见到小邢。

小胡看到小邢和小韩手挽着手回来,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怒气,立刻冲上去,和小邢大吵了一架,而小邢火上浇油,干脆向小胡提出分手。

小胡当时心灰意冷,他没想到曾经拼了性命,也要和他在一起的小邢,会因为另一个男人背叛他。

这时小胡体会到,就连一起经历过生死的人都没有真感情。

他满怀痛苦和绝望,怎么都走不出失恋的阴影,甚至对小邢因爱生恨。

小胡为了平复悲愤的心情,想要报复小邢,然后离开荆门这个伤心之地。

案发当晚,小胡走进小邢的宿舍,他看到床上的衣服是小邢的,就以为床上躺着的就是小邢。

于是,将纸条放在抽屉里后,小胡直接对躺在床上的小玲下手,当小玲受到伤害发出声音后,小胡才意识到他杀错了人。

当时小玲只是受伤,不足以致命,可这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小胡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害怕小玲的叫声引来人,他的行踪就会暴露,于是他对小玲做出了致命一击。

后来,小胡离开了他任职的学校,由于当时身份证上没有芯片,他找人伪造了假的身份证,小胡拿着假的身份证生活,并且结婚生下了女儿。

可近年来身份证上有了芯片,小胡寸步难行,待在家里全靠妻子养活,再加上他始终活在杀人的阴影里,暴躁易怒,无暇教育女儿。

警方捉拿小胡归案后,54岁的小胡才如释重负,根据我国法律,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判处死刑。

小胡潜逃27年,他不仅从没停止内心的煎熬,还没能躲过法律的制裁。

法律对每个人民的生命负责,案件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犯罪嫌疑人最终还是归案,小玲的在天之灵也能得到告慰。

遇到任何仇恨都不是犯罪的理由,小胡明知杀错了人还要一错再错,为了不被发现,甚至不惜杀害无辜的生命。

一旦触犯法律,及时向警方自首。

小胡犯罪后,没有选择自首,而是逃跑,而逃亡带给他的只有无尽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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