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34香港城门水塘杀女案

搜索 历史 用户

34香港城门水塘杀女案

1976年,香港城门水塘发生了一起离奇命案。

城门水塘林务员无意中在山顶发现一个小土包,掘开后里面惊现一个小女孩的尸体。

因涉及不合法埋葬,随后林务员报了警,不料就此揭开了一宗泯灭人性的长钉杀人案。

这便是香港轰动一时的城门水塘童尸奇案。

事情要从1976年2月15日傍晚说起。

城门水塘林务员杨某巡山完了后正要回家,路上遇到一伙人拿着香烛、黄纸等祭拜用品乘坐着出租车往山上走。

于是好奇问了一句,对方回答称是上山祭拜。

山上是有些老坟墓,杨某当时并未多想,随即下了山。

然而回到家后,杨某越想越觉得有些不对劲,此时既非清明节,又不是中元节,这个时候上山祭拜未免有些太奇怪了吧。

之后他又想到几天前巡山时,曾在一个战壕沟里闻到过一股腐臭味。

当时还以为是附近死了动物,如今一联想,一个可怕的想法涌上心头:该不会是山上发生了命案?

杨某被自己这个推测吓了一大跳,当晚越想越不心安。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叫上了同事,二人前往之前他巡山经过的那个战壕沟查看,不料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新垒起来还散发着恶臭的“小土包”,土包四周摆满了香烛和黄纸,一头还摆着一双红边白色绣花胶鞋。

此外,土包上面插着三根铅笔,一大群苍蝇围着这个小土包飞来飞去。

难道真的出了命案?

杨某和同事对视了一眼,二人硬着头皮开始扒拉这个小土包,很快便刨出了一个红色的小木箱。

尽管开箱前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打开箱子那一刻,二人还是吓了一大跳,里面竟然躺着一具高度腐烂、死状恐怖的女童尸体!

二人立马报了警。

起初警方以为只是一桩非法下葬事件——穷苦人家女孩死后没钱治丧,于是抬到山上草草掩埋。

然而尸检结果却显示女童是他杀,警方在女童的颅脑顶部发现了五个小洞。

根据洞口的形状大小判断,应该是6.2毫米规格的钢钉所致,其中三个直接贯穿了颅骨,而且这些钢钉洞非常“新鲜”,是最近才形成的。

女童就是被这些钢钉贯穿大脑而死,死亡时间大概是七天前。

根据杨某的讲述,警方觉得前一天上山祭拜的那伙人有重大嫌疑,于是找到杨某再次了解情况。

然而遗憾的是,当时天色已晚,那些人的模样,他看得不是太清楚,没办法具体描述。

不过万幸的是,他记住了他们乘坐的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BH66XX。

根据车牌号信息,警方很快找到了那辆出租车。

司机告诉警方前一天确实载着几个乘客去过城门水塘,他们一行人是在筲箕湾南安坊马路边上的车。

不过下车地点是在北角南方大厦,期间他听到他们要在北角佛堂为“嘉儿”设置一个灵位。

循着这条线索,警方去到了北角佛堂,前一天来佛堂设灵位的人不多,又有“嘉儿”作为提示。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叫“何嘉儿”5岁女孩的灵位,为她设灵位的是她的父亲何慧良。

根据家属登记簿上留下的地址“筲箕湾南安坊217号木屋”。

警方按图索骥找到了何慧良,随后将他带回警局审讯,此时已是2月18日凌晨。

何慧良,时年25岁,是中华船厂的工人。

父亲早逝,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

1969年他与袁某结了婚,随后袁某带着母亲余某一起住到了何家,虽然日子过得并不算富裕,但一大家子相处得还是比较和睦。

1971年7月,何嘉儿的出生更为这个四口之家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

1973年底,袁某意外发现何慧良出轨了,二人感情破裂,随后离了婚,之后袁某和母亲余某搬到铜锣湾希云大厦居住。

当时女儿何嘉儿抚养权被判给了何慧良,每个星期五晚上袁某都会将女儿接去铜锣湾住上两晚,星期天再由何慧良接回家。

本来警方是要了解何嘉儿为何而死,何慧良为什么如此草率埋葬了女儿,然而没想到面对警方的审问,何慧良竟然坦然承认了是他杀害了女儿。

他称2月8日那天,他像往常一样从前妻袁某家接走了女儿。

然后带着她在港岛各地闲逛了一上午,吃过午饭后,他又带着女儿去了城门水塘。

因为之前曾答应过她,不料在城门水塘游玩时女儿贪玩爬上高压线塔失足摔落。

他年轻时曾学过急救护理,见状立马对女儿实施紧急抢救,但是女儿由于伤势太重,忙活了一阵后,他发现女儿已无存活可能。

为了减轻女儿的痛苦,遂狠心用钢钉钉死了女儿,随后就将女儿埋在了战壕附近。

回家之后,何慧良一时不知该如何向家人和前妻解释女儿的意外,随后几天一直躲着她们。

直到2月12日,他见实在瞒不过去了,只好告诉了她们真相,并带她们前去看了女儿的尸体。

2月15日那天,正好是女儿的头七,所以他和前妻等人带了香烛和黄纸前去祭拜。

警方对何慧良说辞自是不信,出去游玩怎么可能会随身携带钉子和锤子?

当天中午随即押着他回到事发现场,让他指认女儿攀爬的那个高压线塔以及摔落的具体位置。

。然而何慧良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甚至连在哪个高压线塔都说不出来,这更加深了警方对他的怀疑。

当然这一趟也没白走,在那条战壕沟不远处的杂草中,警方找到了一根20公分长、直径6.2毫米的钢钉。

经何慧良确认,这就是钉入女儿颅骨时使用的那根钢钉。

如此种种,警方研判何嘉儿之死并非何慧良说的那么简单,但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尚不能完全钉死何慧良,只要他坚称是为了让女儿“摆脱痛苦”才下的手,陪审团很难认定他是故意杀人。

2月8日那天是星期天,前去城门水塘游玩的游客必然很多。

为了收集更多的证据,警方于是对外公开征集线索,很快就有数名匿名者向警方透露。

案发当日,看到还有一个年轻女子与何慧良父女在一起。

获讯后,警方立刻展开调查,很快确认了这名女子的身份。

她叫李秀兰,是何慧良的女友,警方将她请到警署接受审问。

起初李秀兰并不承认当日曾跟何慧良父女去过城门水塘,后来又改口承认去过。

但是到了山脚下,她因为太累了,并未跟随何慧良父女爬山,而是坐在山脚凉亭上看报纸等他们回来。

后来何慧良独自一人下山了,跟她说他将女儿交给一个朋友抚养了,当时她并未多想,随即跟着他回家了。

警方并不相信李秀兰的口供,因为破绽太多了,何慧良说将女儿送养了,但山顶上根本无人居住,就算是半途遇到了朋友,如此草率送人,作为成年人的她不可能不多想、不怀疑。

再加上警方从她朋友嘴中得知她一向十分讨厌何嘉儿,基本上不与何嘉儿有任何接触。

按理说,她应该不会跟随何慧良父女一同出游,然而那天她去了,何嘉儿正巧出事了。

鉴于此,警方搜查了她的住所,从她家搜到了一把铁锹。

经对比铁锹上与城门水塘战壕沟上的泥土污垢警方发现二者完全一致,因此研判这把铁锹就是埋尸工具!

何慧良作为船工,携带钢钉尚且能说得过去,但是带着铁锹就实在是无法解释。

当警方带着铁锹再次提审他的时候,他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哭丧着向警方承认了故意杀害女儿何嘉儿的事实。

他称他们夫妻俩离婚得早,女儿从小失去了母爱,而他又忙于工作无暇照料,以致女儿缺少教养,撒谎成性,全家人都对她十分厌恶。

再加上女友李秀兰也十分讨厌女儿,既然女儿如此不听话,长大后必然是个祸害,不如早点了结了她,所以他在城门水塘钉死了女儿。

交代完了之后,何慧良还再三强调杀害女儿一事都是他的主意,也是他动手做的,这一切都与李秀兰无关,从头到尾她都毫不知情。

何慧良的供词当然不全都正确,何嘉儿其实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女孩,何母和前妻一家均对她疼爱有加。

前妻更是一直想要将女儿的抚养权拿回,只是他不肯放手而已。

而从现有的事实来看,李秀兰在这件事中并非毫不知情,很可能就是她怂恿何慧良杀害了女儿。

1976年8月19日,何慧良和李秀兰因谋杀何嘉儿一案过堂,由于缺乏证据,再加上何慧良将所有罪行都揽在自己身上,李秀兰最终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而何慧良故意杀人罪成,随后被判死刑,1977年改判成终身监禁。

小伙伴们的评论

还没有评论哦,快来首发吧

写评论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