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大队长 更是父亲
一场闹剧,程家三人都没有很在意。
靠着村口进来,拐弯过村口的大榕树,左侧是排排稻田和水渠,右侧是井然有序的村民房屋。
中间有着一条羊肠小道,将两个区域分割开来。
由于即将入冬,水稻早就收割了,水田里并没有种植水稻,倒是显得有些荒芜。
程家的屋子距离村口并不算太远,按照平常匀速,步行六七分钟就到了。
程家村所在的川南省地处西南,位处于我国内陆腹地。这里的建筑多为平房瓦顶,错落有致。
程家的房屋,眼瞅着就是新盖的模样,且不说院墙高耸,院落宽敞。
就那屋顶上的青砖瓦片,都和整个村子的年代“做旧感”的破烂感,完全不同。
最醒目的是,院墙上还写着“为人民服务”的字样。在私宅的院落上,写上这样的标语怕也是这个时代的一大特色了吧。
看来程家人是真的将这句话当成了毕生信仰,不是口头说说。
穿来不过半日,程矜宜在此刻才算是真正的见识到这个年代的别样风光。
朴实又不失干净,这里的建筑与前世的新时代高楼大厦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完全不同。
“走啦!小妹!”
不等程矜宜多做观赏,程照就用肩膀使劲地撞了一下程矜宜。
“怎么了?这么久没回来?家也不认识了?”
“我可告诉你,你房间的东西我可没动。”
程照开着玩笑,脸上噙着笑,颇有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程矜宜有些吃痛地捂着肩膀,这混蛋头子程照果真如书中所写一般,是个没分寸的主。
就像青少年时期那些,手欠有多动症的小男生一样,想方设法地想捉弄别人一番。
“臭小子!你去做什么!”
“又捉弄你妹妹!”
“都是结婚过的人了!”
“怎么还是一副吊了郎当的模样?”
烈日当头,天还未入冬,到了正午时分还是有些热的。
恰巧程实业拎着锄头向着屋门口走来,看样子是刚从田地里忙活着回来。
“爹!”
“都快入冬了?你怎么还去田地里忙活啊?村里人今日都没怎么上工!你就应该躲躲懒。”
“我看你,真是要把自己给累病了。”
“当了大队长,还做的比谁都多。”
程照被骂了也不闹脾气,反而乐呵呵地教训起了程实业。
程矜宜的视线,也被醇厚的嗓音吸引而去。
程实业的长相,倒是有些出乎程矜宜的意料。书中的描写只说,程实业是典型的国字脸,俊俏地很平凡并不算出彩。
但在程矜宜眼中看来,程实业的长相倒是很符合后世所说的成熟大叔。
明明是国字脸却并不严肃,只有从内而外散发的正义气息,很符合大众印象中的领导。
程矜宜想,程实业若是放在后世去考公的话,就凭借着一副相貌,别人也会以为,最小也是个厅级。
“哟!我们小宜回来了!”
“我姑娘越发漂亮了。”
程实业眼眸里闪烁着光,唇角弯,在太阳光的沐浴之下,站在那里就像让人亲近。
“爹,我来拿着。”程照不管三七二十一,伸手接过程实业手中的锄头。
“也不嫌累!真是的!”
嘴里虽得理不饶人,手里的行动却是比谁都快。
“我是村里的大队长,我多忙乎会,村子里的乡亲就说不定能多吃一口饭,过年的时候多分一份粮食。”
“若是人人都像你一样,国家还怎么运转?”
“为人民服务。”
“看见没?咱们家门口就写着。”
“我要无愧大领导,无愧这五个大字。”
程实业也只笑着教训着,一家人话说出来才舒坦。
他是个操心的人,也是过过苦日子的人。
十几年前的大饥荒实在是把他给饿怕了,那易子相食,饿殍千里的场景他不是没有见过。
如今日子好起来了,他便想着多做些。
至于,他多做些,孩子们少做些也无妨。
其实,内心没有真的怪程照。
外头都说他程实业一生唯一污点,就是生了个程照这个败类。
但他却不然,各个人都有各个人的活法。
如今,和平盛世。
肆意一点,不拘着也挺好。
他拼了一辈子。不就是了为了孩子们不必担惊受怕,不必恐于饥荒,不必担心外敌倭寇。
可以一生,活的肆意一些吗?
“知道了,你这老头!”
“老了还有个英雄梦。”
程照撇了撇嘴,心里是不忿的。明明年轻时候就是真英雄了,老了也不放过自己。
有福不享,没苦硬吃。
要他说,村子里的人要是懂得感恩也就罢了。
可惜,村子里多了去是白眼狼的货色。
当初,程实业去当兵。就是因为死了父亲又死了娘,被村子里的人赶出来,活不下去才去参军的。
“怎么说话的,帮乡亲们干点事不是应该的。”程实业假装生气,教训道。
“行了行了。”
“你是世界上最最最好的大好人。”
“待会你躺着我给你按按腿,真受不了你了!说不不能多走路,你偏要走!”程照敷衍道。
“你这孩子。”
程实业也知道自家儿子心里怎么想的,也懒得争论,笑笑便过去了。
程矜宜刚刚还没注意,如今听程照一说。
倒也注意到了,程实业走路的时候,左腿一跛一跛的。回想起书里的描写,这是当年抗战被抓,审问时候留下来的伤。
程矜宜看着很心疼,甚至眼眶都觉得有些发酸,身子微微抖动,这是生理上带来的触动。
对于这一辈革命人她是尊敬的,她想这是每一个国人都刻在骨子里的尊敬。不自觉地伸手挽上了程实业的胳膊。
“哎!”
“好久没见我家小宜儿了。”
“得叫你娘今日,做些好吃的。”
“腊肉?白面?还是鸡蛋?”
“要不我去买点新鲜的肉?”
程实业瞧着自己长大的女儿主动凑近过来,一时还有些惊喜。
近些年,程矜宜的高中都是在县城里上的,除了重大的节日,平日里都是不怎么回来的。
或许是青春期的缘故,自然和父亲没有那么亲近了。
“以后会常住的。”
“吃平常的就好。”
程矜宜轻声回答道。
前世,日子虽过得不好。可时代的基础在那里,肉是很普通的食物,她也不是贪嘴的人。
相比食物,口腹之欲而言,亲情和家人才尤为可贵。
不曾想,程实业却先变了脸色。
他是知道给程矜宜买工作的事情的。常住?这是事情没成?出了变故?
县城里的物质条件还是要比村子里好上不少的,留在村子里便只能种地了。
虽如今没出嫁,他可以养着,几个哥哥也可以养着。
可是,留在村子里。
最后的结局,大多数情况就只能嫁给邻村里人吃苦了。
他可不想自己女儿的命运,依附在夫家。
女孩子自己手中还是有个工作,有个能赚钱的本领最好,干什么事情也硬气。
时代缘由,很多事情他没有天大的本领,他改变不了世人的偏见,更改变不了女性的处境。
他只能自私地让闺女活的肆意些,不要被乡下环境给绊住了。
可?工作这事没成?
程实业心思沉重。
奈何,屋门口实在不是个好询问的地方。
程实业便没再多问,更不会戳程矜宜心窝子。
他嘴笨,只一味地说着。
“常住好。”
“常住。”
“好啊。”
程实业不动声色地在衣角上轻擦了下手上的泥土,然后轻拍了拍程矜宜,似是安慰着。
“快进来啊?”
“干啥呢?”
“要死呢?”
“三个在门口当门神呢?”
边淑女士的大嗓门,从院内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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