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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五岭逶迤腾细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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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五岭逶迤腾细浪

飞狐道上。

沿飞狐道上山,过飞狐岭,就进入兴古郡的地界。也就是说,飞狐岭就是牂牁郡和兴古郡的分界处。

经过飞狐岭时,站在山岭之巅,眼前顿时豁然开朗。沈腾他们不由得停住步伐,放眼四望,但见四周山林莽莽,苍茫无际,而身处山巅,颇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英雄气概从心底升腾而起,沛然四溢。

其实,往后两千年,这里将诞生出无数的诗篇,传颂千年,但沈腾只是一个历史爱好者,却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正在搜肠刮肚,想挤出一些名句来表达此时的感受,却不料身边传来一句:“我靠,真特喵地美!”

无论什么样的壮观美景,无一不是一句“我靠”打头的,除了草包张遵还能有谁?

这就是后世的“奈何老子没文化,一句‘我靠’打天下”吧。沈腾顿时哭笑不得。

他本来已经想起一句“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来,还有那千古名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却被这厮一句“我靠——”给硬生生地打断了,恨不得一脚将他踢下山去。

狠狠瞪了包子一眼,沈腾恨恨不已地说:“没文化,真可怕!”

包子却一脸无所谓地表情,张开双臂,面朝群山,来一句:“眼前有景值得夸,可惜小爷没文化!”

黄崇李球满脸鄙视的表情,是再也掩饰不住了,一开始都捂着嘴巴吃吃地笑,几乎要憋出内伤来,后来,实在憋不住了,都大声狂浪地笑起来。

包子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不堪,作为帝国最顶级的贵族后代子,教育同样是从娃娃抓起,只不过在这个时代,在蜀汉这种特殊的国情环境下,更多还是从实际需要出发,对纯文化的需求显然没有那么强烈。

在他们的印象中,包子对一些事情的赞美基本上都是一个模式出来的,不外乎:“我靠,真特喵地高!”“我靠,真特喵地大!”“我靠,真特喵地白!”“我靠,真特喵地润!”“我靠,真特喵地深!”“我靠,真特喵地爽!”……

反正,都是直指要害核心本质,并且言简意赅得无以复加。

指望他说出其他更好的词语来,门儿也没有。

一群人跺脚狂笑,包子却轻描淡写地来一句:“大大大爷我说错了么?”包子有时候会口吃,但却不严重。

“你张大爷确实没错,”沈腾也不由得一阵气馁,但凡和这家伙讨论与文化气质有关的话题,人家从来就没有输过,便是沈腾这个穿越者,也经常在他面前吃瘪。

包子秉持的就是——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腾哥儿,有没有出彩一些的,整两句呗——”李球满怀期待地说。

沈腾其实不爱炫耀后世那些出彩的篇章,但某些特殊时候,一样忍不住会将那些已经流传千古的,或者注定将要流传千古的东西拿出来,不是为了炫耀,只是在某些时刻,确实只有这些东西,才最能表达出那种情难自禁。

因为实在没有更好更精炼的语言,才能将此时此刻的愉悦澎湃的心情表达得更精彩贴切。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我靠,大气啊,哥!”包子立刻一句马屁跟上来,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懂了,还是根本就没有听出来是什么意思,反正,只要是沈腾的话,他都这个态度,一点折扣都不带打的。

黄崇和李球却不一样,都不由自主地将这句话慢慢咀嚼几遍,再深深印刻进了脑海里。不出意外的话,这句诗,将会在不久的将来,传入他们家族长老们的耳朵里,并且掀起无尽的波澜。

这个时代,诗词一道,其实还是汉乐府和骈文的天下,最出名的,当数曹操的《短歌行》《龟虽寿》《观沧海》之类的,以悲悯世人渴望和平幸福生活为主旨,另外就是曹植的《白马篇》《洛神赋》为代表的骈文。

曹植的才情为天下最,故而后世才有“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说法,不过,在这个时候,说这句话的人,连液体都还不是,不知道在哪里呢。

往前推,汉时也出现过的骈文大家如司马相如陆机陆云等,都是以华丽连珠极尽夸张之能事为主打,给后世的莘莘学子们带来无尽的向往与烦恼。

所以,沈腾脱口而出的这两句,本是后世太祖爷爷的七言,在这个时代,这种七律模式有没有出现,还是一个未知数。

沈腾知道的,有史以来,记载在史册上的第一首七言诗,便是三曹之一曹丕的《燕歌行》——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雁南翔。念君客游思断肠,慊慊思归恋故乡,何为淹留寄他方?

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

沈腾之所以还能记住一些诗词,可不是因为他对文学有特殊的爱好,只是因为当年从小学来到高中,一路走来,挨了无数竹木板子的缘故,所以,该背的古诗词,一个不落下的,全部过关。

曹丕的这首诗,虽然不在高考必备诗篇中,但在文学历史上的地位很重要,所以,也就依稀还记得。

后世对于建安风骨耳熟能详,但对于曹丕在建安文学中的地位和历史作用,知之甚少。

文学与之有关的,大概也就剩下这哥儿们想杀自己的弟弟曹植,逼着曹植七步成诗,写下了流传千古的“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也不知道怎么,流传着流传着,便成了另外一副模样——“煮豆燃豆萁,豆在瓮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不过也好,正因为改编之后的诗,更加浅显易懂,白话一般,朗朗上口,所以,流传起来,更加便捷了。

而实际上,曹丕是邺下文人集团的实际领袖,对建安文学的精神架构起到关键作用,由此形成的“建安风骨”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真正奠定曹丕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的,是其本人所著《典论·论文》,开创了文学批评的风气,为中国文学批评之祖。

至于他所著《燕歌行》,全诗用词不加雕琢,音节婉约,情致流转,被后来者王夫之盛赞倾情,倾度,倾色,倾声,古今无两,完全不落《洛神赋》下风。

但在真实的历史上,他是不是七言诗的鼻祖呢?这个,可不一定。或者说,在沈腾吟出这两句诗时,曹丕是否已经作出了《燕歌行》,可也真的说不清楚了。

所以,现在就笑话人家张包子,却也着实委屈了这家伙。

黄崇也随着沈腾的目光,四处打望,沉吟良久,跺了跺脚,道一句:“此处该有一座关隘。”

沈腾不由得看了一眼黄崇,心里对这年轻人又多了一番新的认识。此处两边陡峭,一条小径攀援而上,山顶却有一个小小的开阔地,供来往商旅休憩。若建一座关隘,当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但问题是,这样的想法,目前也只适合想想而已,因为他们谁也没有那个权力去决定什么。

飞狐岭下去,不过百里,便是一座城池,名兴古城,兴古郡的郡治所在地。

兴古郡是一个全新的行政单位,成立不过十余年,是诸葛亮第一次南中大捷后,将原来的益州郡南边部分切割出来,而成立的一个郡。此地地理位置特殊,南与孙吴的交趾郡相交,东与孙吴的郁林郡相交,本就处于犬牙交错状态,再加上又是新建的郡治,所以,整个管理体系,虚无得一塌糊涂。

和越巂郡那边当初的情况一样,连续几任郡守有的刚刚上任就被当地撩人将头颅拿了去做祭品,有的还在路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连尸骨都没有找到。

撩人,也是濮蛮的一支,地处后世的广西、贵州与广东、越南交汇处,世代居住山林之中,依然保持着较为原始的生活状态。

正因为地处几方汉蛮边境交界地带,鸡鸣三省听,出事三不管,所以,才形成了彪悍难治的民风。

中国古代,大禹分九州,疆域并不明晰,很多都是后世逐渐才有的轮廓,到蜀汉帝国建立时,南中分四郡,至诸葛亮征南中后,分四郡为七郡,这些越来越多细的划分,其实就是中央对地方管理的加强体现,同时也是中原文化对边疆蛮族文化同化的具体体现。

诸葛亮设置兴古郡,目的也是为了切分益州郡,分割僕蛮势力,集中力量,缩小目标,加大治理力度。

但是,很遗憾,自从连续几任郡守被撩人杀死做了祭品,以后,就没有人来了。

当初的越巂郡,还能任命出郡守来,虽然不去越巂郡现场办公,但遥领越巂郡守,总算的还有个人影子不是?而兴古郡这几年来,连个鬼影子的郡守也没有。

所以,兴古郡目前处于一种野蛮生长阶段,本地撩人豪族和汉民豪族相互竞争,也相互帮扶,维持了一种动态的平衡。

吴彦祖当初建议孙吴零陵郡派出的3000人队伍,目标就是直抵兴古郡,帮助当地的撩人大王骨都部落起事。

其实孙吴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便是从郁林郡或者交趾郡直接派武装力量来,更便于行事,但吴彦祖等人考虑事情的角度不一样,便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交趾郡的土皇帝士燮于7年前(公元226)年去世,孙吴对士家的清算也告一段落,士家的骨干力量几乎全部被灭,原来的郁林郡苍梧郡等地,才算真正进入孙吴的实际操盘阶段。

为了便于管理,也为了更好地清除士家的残余影响力,孙吴中央政府将原来的交州一分为二,北为广州,南为交州,培植土著势力,分郡治理,各个击破。

其手法,与蜀汉治理南中如出一辙。

吴彦祖他们之所以不敢动用郁林郡和苍梧郡的本地力量,就在于这些地方曾经一度是世燮家族的大本营,这里的民间,究竟还残余了多少士家力量,他们一无所知。

毕竟士家统治南海好几十年,余威尚在,余荫也尚在,一旦稍有不慎,便可能是满盘皆输的结局。

郁林郡与兴古郡直接接壤,此地的官方那点力量,还留作准备随时给士家残余势力致命一击,属于战略储备,怎么可能轻易就在此时暴露出来?

最重要的,此次行动,本就是专门为小将军孙志量身打造的功业之旅,更意在打兴古郡一个措手不及。兴古郡的豪族们,对于近在咫尺的郁林郡和苍梧郡的戒备之心,甚重,但对于飞狐岭以北的零陵郡,却丝毫戒备心都无。

还有一点,交州南部的日南郡南部区域,已经出现了越人叛乱的迹象,孙吴在此地的驻军力量本就不足,广州这边想要抽出多余的力量向北,很有点勉为其难。

此次,沈腾在平夷城召开的所谓南中建国大会,闹得沸沸扬扬,但岭南撩人根本就不予理睬,因为人家虽然没有公开建国,但这整个兴古郡早已经是人家的后花园一般了。只不过在这花园子里,有几个蚊子嗡嗡嗡嗡地叫个不停,吴彦祖他们的计划里,趁这个机会将那几个汉姓大族蚊子碾死罢了,一切便遂了心意。

对于兴古郡的现状,新任的庲降都督马忠也不是没有干预,但南中的状况与其他地方不同,任何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取得当地豪酋长老洞主们的支持,即便你的百万大军来了,也呆不住,呆不久,等你走了,这里自然还是人家的天下。

岭南撩人最大的优势在于,他们本就是山地野民,敌人来了我就跑,敌人走了我回来,颇有点——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意味儿。

当年的秦始皇够牛逼吧,统一六国后,马不停蹄,当即开始的南征北战。北战的主角是蒙恬,30万大军却匈奴,而南征的主角便是屠睢,50万大军分五路南下百越,将军屠睢亲自坐镇西路军,目标所指便是现在的兴古郡一带。

当时的撩人首领名叫译吁宋,率领撩人拼死抵抗,译吁宋战死后,撩蛮人在新首领桀骏的率领下,继续与秦军做殊死搏斗,宁死不降。

就在兴古郡这里,大将军屠睢被撩人突袭,拿去了首级,做了祭品。秦始皇第一次南征百越,就此功亏一篑。

汉时,虽然此时兴古郡一带,也曾经属于大汉帝国的版图范围,但实际上,政府从来也没有真正在这里实现过有效的行政管辖。

此时,兴古郡的撩人首领是骨都大王。

此次平夷城大会,宛若将南中沸腾成了一锅开水,各地蛮族一片雀跃欢呼,但在兴古郡这里,却显得水不惊鱼不跳。不是僚人不想动,而是因为兴古郡僚人骨都大王一众蛮酋也正在筹谋建国,并且早已经得到孙吴零陵郡和交趾郡土著阮氏的支持。

交趾,又名"交趾",中国古代地名,位于今越南北部红河流域。

公元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国,并在今越南北部地方设立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实施直接的行政管理;交趾郡治交趾县即位于今越南河内。

后,汉武帝在全国设立十三刺史部时,将包括交趾在内的7个郡分为交趾刺史部,后世称为"交州"。

"交趾"一名在南越国时代之前已有之。名称来源于《礼·王制》曰:南方曰蛮,雕题交趾,雕题是纹脸,交趾注曰“足相向”。《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的解释为:《礼记》称"南方曰蛮,雕题交址"。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址。

至于到底哪一种才是“交趾”最真实的解析,倒也说不清楚了。

士燮势力土崩瓦解之后,孙吴派吕岱为广州刺史,戴良为交州刺史,陈时为交趾太守。

在起事之前,吴彦祖早已经和濮蛮僚人骨都大王有过商议,让其蓄力,在兴古一举建国,效且兰国故事。

但兴古郡和牂牁郡的情况又不一样,骨都与刘胄的情况也不一样。

牂牁郡的刘胄家里有矿山,世代豪酋,在牂牁郡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无论蛮夷,都是。

而骨都王在兴古郡,却只是在僕蛮人中有巨大影响力,但在兴古郡的汉人中,却并没有多少存在感。

说到底,还是家里没矿呗。

骨都王自己家里没矿,但人家背后的靠山有矿啊。那就是交趾阮氏。

兴古郡的汉人豪酋却是朱姓大族,本也是北来移民后裔,在兴古郡这里也已经繁衍生息了100多年,根深蒂固之下,自然是一副枝繁叶茂的景象。

只是因为当初的兴古郡原来一直属于益州管辖,且处边地,政府也没有投注太多力量建设,所以,朱氏无论是在庲降都督府里,还是在蜀汉朝堂上,都不显山不露水的。而实际上,朱姓在本地,却是擎天柱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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