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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遵义化粪池抛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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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遵义化粪池抛尸案

2014年9月11日。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的农民老田早上五点半就出门上工了,畜牧局家属院要进行旧厕所改造,老田就跟着做些零活,挖粪池、打墙。

他不会想到他马上会成为一个秘密的发现者。

按照要求,老田继续清理旧厕所的砖头、瓦块和化粪池,没料到瓦砾之间,突然跳出一个颅骨。

这让老田产生了一个不好的联想,就在9月10日下班前,老田从化粪池里捞出了一个编织袋,里面有很多骨头。

老田也不敢确定是不是人骨。

在旧厕所的周围有不少的屠宰商贩,他们经常把牛羊骨头装在旧编织袋里。

老田以为这个编织袋是屠宰户扔进化粪池的牛羊骨头,可是颅骨的出现,让老田觉得事情不简单。

务川警方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这个改造的旧厕所位于小院中央,三面是围墙,一面是畜牧局的5号家属楼。

老田发现的颅骨和编织袋就在化粪池旁边放着,编织袋里放着疑似人肋骨的骨头。

警方将编织袋里的骨头带走做进一步化验。

技术人员在现场又挖出了一件琴曼牌的衬衫、一个三星翻盖手机、一条长裤、一条西式短裤和一个电信的布包。

现场没有发现凶器。

在化粪池中尸体形成白骨化的状态,需要数年的时间,这就意味着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

一个隐藏了若干年的命案,呈现在警方面前。

警方决定首先查找尸源,法医将颅骨与编织袋中的尸骨拼接起来,但是结果让所有人都感觉奇怪。

法医发现这是一个长得非常奇怪的人,身高不足1米4,肩宽体厚,肋骨比正常人的要长,而且还多了两根。

经过细致的勘查,法医在死者鼻根部发现了一个砍痕,左颞顶部也有一个砍痕。

通过观察颅骨的特征,法医判断死者是一名女性。

综合来说: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不超过1米4,肩宽体厚。

务川县如果有这样一位奇人,在小小的县城里,又会有谁不认识呢?

为了更科学准确的对死者进行判断,尸骨被送到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人类学专家看过之后说这不是人骨头,而是牛的骨头。

疑问解开了,人的颅骨加牛的身体,才有了那样奇怪的体态,这和农民老田最初的判断差不多。

除了这个关键的判断之外,公安部物证中心还给出了更多的信息。

死者为女性,年龄在26岁上下浮动4岁,身高在1米62加减5厘米。

而更让侦查员感到兴奋的是,颅骨上的牙齿保存完整,从中很可能提取到DNA信息,这为将来确定死者的身份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但是有些问题依然没有答案,比如说死亡时间依旧没有推测出来。

据了解,畜牧局的旧厕所自投入使用至发现尸骨时已经有30多年的时间了。

这么长的历史跨度,侦查员该从哪个时间段切入着手破案呢?

在走访中警方从畜牧局职工那里了解到这样的信息:13年前,畜牧局曾经组织人对这个厕所进行过一次彻底的清理,当年并没有发现颅骨。

据此推断,案件应该发生在那次清理之后。

警方决定将案发的时间范围控制在2000年以后,重点排查2000年以后的失踪女性。

从2000年以来,务川县及周边县市有报警记录的失踪女性一共有40多名,但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

为此,警方逐村逐户进行排查,凡是多年打工未归或者失联多年的女性,都被重新做了登记。

同时警方还走访了电信部门,因为现场发现的包上有他们的标志。

根据电信部门介绍,这个印有“我的e家”的包,曾经被经营宽带业务和固化业务的人员使用过,也曾被当成赠品送到许多客户家,涉及到上千人,而且大多没有登记姓名。

“琴曼”这个品牌的衣服在10多年前风靡务川县,买过这衣服的也有上千人,而且都没有留姓名。

三件衣服和一个包都成了断头的线索。

如此一来,侦查员手中就只剩下了那部三星手机了。

手机型号是E338,最早上市于2004年11月,大约在2005年到2006年才开始在务川县销售。

通过艰苦的技术攻关,手机号码得以恢复,共有三个机主使用过这个号码,都是男性。

机主的身份让工作人员吃了一惊,三位使用过这个号码的机主中,两位是司法工作者,另一位常年在外经商。

现在都已不在务川当地,他们当中会不会有人因为杀了人才逃离了务川呢?

警方首先对两位司法工作者展开秘密调查,李某大约是在10年来到务川工作,后又参加考试,调离务川,在男女交往经历中比较正直。

而另一位司法工作者王某,在离开务川时也是走的正常的手续,并不存在突然离开的状况,似乎也没有什么破绽。

剩下一位商人张某,据调查也没有发现劣迹。

至此,现场打捞上来的物品,没有一件能证明死者或者凶手的身份。

而另一方面,失踪女性的筛查还在继续,案件的侦破工作,一时间毫无进展。

案发现场的厕所并不临街,也就意味着无论从哪一条路进入厕所都要经过家属区,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熟知地形。

于是警方以畜牧局家属院为中心展开调查。

经过逐户调查,有两个人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吸毒人员梁某,当年40多岁,经常带不同的女人回家过夜,这种生活据说已经持续了10多年,而且梁某的住处一眼就能看到抛尸的公厕。

会不会是他与某位女性产生了纠纷,进而酿成了血案,将女性杀害后抛尸于公厕?

在5号家属楼还有一个人也被警方列入了重点,这个人是在2005年的时候,因为赌博被判了两年,警方对两人提取了生物检材。

至此,警方掌握了案件可能相关的5个人的材料。

三个人是现场找到手机号码的机主,另两个人是住在案发现场附近。他们是否跟死者有关联呢?

这一点仍然未知,案件仍然是一团迷雾。

发现颅骨一个月后,摸排失踪人员的侦查员有了重大发现。

有几位女性失踪人员与公安部给出的鉴定结论相近。

失踪女性阿元,是从北方嫁到务川的,8年前走失,当时只有30岁,精神有些不正常。

还有一位叫做阿燕,失去联系的时候仅18岁,10多年前据说是出去打工,然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了。

最后一位叫阿芬,失踪时大约27岁,高高大大的,看起来很有力气的样子。

警方采集了三位失踪女性家属的DNA样本,与现场发现头颅里牙齿的DNA进行比对。

为了更加准确,警方还将颅骨和失踪人员照片送到了铁岭213研究所进行颅骨重合。

很快213研究所给出了结论,此人就是阿芬!

几乎同时DNA比对也有了结论,白骨化的这个头颅就是阿芬的。

确定死者身份,成了整个案件侦破的转折点,侦查员一下子觉得豁然开朗了。

阿芬当年在社会上也算是颇有名气。

社会上她有个外号叫堤坝三怪的大姐,之所以有这样的绰号,与阿芬的性格特点有很大的关系。

她喜欢替人出头,喜欢惹事,性格特别直,喜欢去帮人,从来不会吃亏,性格特别烈。

她作为女性,比许多男人力气还要大。

侦查员们百思不得其解,什么人会对如此强壮刚直的女人下毒手呢?

在阿芬失踪的10多年里,阿芬的妈妈时不时就拿出相册,看看女儿以前的样子。

照片里的阿芬显得很有女人味儿,而实际上她的性格还有另一面,就是她脾气不太好。

阿芬的母亲说,女儿阿芬不但跟外人脾气很大,在家里也是动不动就发脾气。

阿芬十八岁那年,她的表姐从江苏回来探亲。

走的时候阿芬一定要去给表姐送行。

结果阿芬瞒着父母,从中国的大西南贵州到了中国的东部江苏徐州。

到那里不到两个月,阿芬就跟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了。

那个男人种地为生,对阿芬很体贴,日子也还过得去。

一年后阿芬生下了儿子,只是离家太远,阿芬有点想家。

孩子三岁时,阿芬带着男人和孩子一起回家探亲。

在贵州老家待了10多天,阿芬和男人再次回到江苏。

不过时间不长,她又想老家了,这次阿芬独自回到了贵州老家。

阿芬的男人没有想到,阿芬扔下了他和儿子,回到贵州老家后再也没返回江苏,刚开始还写写信打打电话,后来渐渐没有了消息。

阿芬更喜欢老家的生活,性格开朗的阿芬在老家结交了不少朋友,2000年前后,她认识了一个叫刘太明的男人。

阿芬的家人看不上这个叫刘太明的男人,但是家人的意见完全左右不了阿芬。

她和这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后来据阿芬的妹妹讲,她看到姐姐身上经常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问阿芬阿芬又不说。

家人都知道阿芬不是逆来顺受的那种女人,但是为什么她挨了打却不愿意讲呢?

阿芬的妹妹还说,阿芬和刘太明住在一起时,还发现了刘太明有别的女人。

一次阿芬跟妹妹居然在县城里碰到了那个女孩,两人发生了口角,进而发生了厮打。

打架后,那个女孩离开了务川县,而阿芬则继续跟刘太明住在一起,过着打打闹闹不太幸福的生活。

直到2002年的腊月,刘太明突然来到阿芬家。

刘太明对阿芬的妈妈说,他跟阿芬要出去打工,为将来结婚挣点钱,刘太明还把阿芬的东西拿回了阿芬父母家,整个过程阿芬并没有出现。

阿芬的爸爸也没有问刘太明阿芬去了哪里。

阿芬的妈妈查看阿芬的物品,没有找到阿芬当年带过去的床单,觉得事情不太对。

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到刘太明的住处,但是刘太明没在家,家里只有刘太明的父亲。

没想到从那以后阿芬再也没有回过家,阿芬的爸爸直到临终前还在问女儿去了哪里。

通过分析阿芬的生活情况,警方断定刘太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刘太明,务川县人,比阿芬大一岁。

他父亲在县城里工作,是银行老职工。

单位还给他们家分了一套房,从10多岁起,刘太明就一直跟着父亲在城里生活。

他们家住的地方离发现颅骨的地方只有一街之隔。

跟阿芬同居后,刘太明就住在爸爸的房子里,周围的邻居对这对小情侣有不少的意见。

阿芬和刘太明经常吵架,搞得四邻不安。

直到2002年腊月,刘太明将阿芬的东西送回娘家,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阿芬。

所有的这些情况,让办案人员认为刘太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对刘太明和阿芬居住的那间屋子进行了勘查,在撬开地板砖后发现有疑似血迹的东西。

据此,侦查员对正在江苏打工的刘太明实施了抓捕。

刚刚到案时刘太明对警方说,很多事情他记不住或者不知道。

当看到证人证言以及警方在他们家提取到血迹这样的证据时,刘太明开始招供了。

刘太明说阿芬是在他家死的,但是凶手不是他。

他说阿芬是他爸爸一时激愤下杀的,而刘太明的爸爸早已因病过世无从对症了。

这个看似无懈可击的解释很快就被警方否定了。

警方认为刘太明的父亲当年已经年老退休了,想弄死身强力壮的阿芬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警方步步为营的审问攻势下,刘太明终于承认阿芬是他杀的。

距离发现颅骨的化粪池大约15米左右是刘太明抛尸的现场。

有关阿芬的所有细节,都是刘太明不愿意回忆的往事。

他说,错就错在当年认识阿芬时太冲动,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刘太明才知道阿芬是跟人结过婚的,而且还有了孩子。

据刘太明说,两人一度闹过分手,分手后他交了新女朋友小叶,还把家里的门锁换了,他没想到阿芬在街上殴打了小叶。

刘太明告诉阿芬,咱俩之间的事情你应该冲着我来,小叶是无辜的,你不应该冲她去。

刘太明认为自己是在无可奈何之下继续这段生活的。

后来,刘太明经常到遵义市打工,几天才回来一次。

案发当天中午刘太明从遵义回到了务川县,刘太明父亲问刘太明,说你早上出去了又回来做什么?

刘太明有点纳闷,自己前一晚并不在家,爸爸怎么会在早上听到阿芬跟一个男人出门的呢?

刘太明怀疑是阿芬带着别的男人回自己家睡觉。

当晚,刘太明的爸爸回乡下老家住,刘太明则外出打牌。

打了半夜他才回到家中,一见阿芬,他就厉声质问,带哪个男的回来睡了?

两人就吵了起来,进而发生了厮打。

阿芬的妹妹认为姐姐不是那样的人,一定是刘太明血口喷人,激怒了阿芬。

据刘太明说,盛怒之下,阿芬拿起一把水果刀刺向了他。

这一刺更加激怒了刘太明,他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砍向了阿芬,直接把阿芬砍死了。

看到阿芬死后,刘太明也慌了,最后他用阿芬从娘家带来的床单裹上了尸体,抛尸于公厕旁的一个水泥池里。

几个月后,刘太明担心尸体被发现,考虑移尸。

可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刘太明只取出了颅骨,并把它扔进了不远处的旱厕里。

刘太明说自从案发当晚之后,他就到外地打工。

他去过西藏的日喀则、重庆、浙江,最后在江苏落网。

这些年刘太明结婚生子,对女人对家庭他付出了过去从未有过的耐心和爱,不过随着他锒铛入狱,这个家也散了。

在刘太明的指认下,阿芬的其余尸骨被找到,案件告破。

2015年6月,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太明无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6万多元。

刘太明多次表示了后悔,他说如果那天他不那么冲动,如果两个人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离开务川出去打工。

如果从见面的第1天起不那么感情用事,多了解对方一些再结合,可能都不会发生后面的事。

然而现实的生活没有如果。

刘太明的经历应该成为现实生活的警钟,为他自己而鸣,也为别人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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