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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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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材。我的血彻底结成了冰,再也不能流动。

[你别这样,我会发疯的!]她绝望的朝我哭喊,再次跑出了那家门,象一个月前那样,不给我任何机会。

这是我唯一看到她流泪,那泪珠是那么晶莹剔透,没有一丝杂质,诚如她的脸,她的生活,干净的让人窒息

第二十八章

收拾一下自己的心情,这次我应该可以彻底的离去了,离去的再也没有牵挂,或者说再也没有希望。我是爱陈嘉桦的,爱的没有自我,爱的没有尊严,爱的没有未来。但,这只是过去式了,过去的不甘,却又无奈。

初春的早晨,一切都是美好的。那明媚的阳光仿佛可以吹散阴霾的一切,却吹不走我心中的冬天,从她决定离开我的哪天起,我的世界就没有了分明的季节,永远只是停在哪个寒冷的雨天。

Selina是很支持我的离去的,可从她的支持中,我总是隐隐感到有些不妥,可却又说不出是什么地方不对劲。想来想去,只能说我对不起她,这个胜于亲人的朋友。我走的每一步,她都看的清清楚楚,没有和她同享我的快乐,却让她承担了我那过重的痛苦。但既然是真正的朋友,或许,接受是最好的报答方式。

虽然很不愿,但还是丢了个电话给那个叫父亲的男人,告诉他一切已妥,我将一个人离去。没有给他送别的机会,因为我是在上机前的一小时告诉他的。

我想给某人机会的,可是,我有这个资格吗?

和selina,老夭有一句没一句的告别,无非就是世俗的那一切。从selina眼里,我看到是的解脱,我的解脱亦是她的解脱;从老夭眼里,我看到的是冀望,冀望着我和他那不可能未来。

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无趣的告别方式了,于是下了逐客令,说我累了,想一人在这侯机大厅等候这最后的半小时。

我真的累了,累的是那颗怎么也死不去的心灵。

我不知道自己将其他人支走,到底有没有其他的用意。总之,我的手机,已经被我捏得满是汗渍了。

“田馥甄,你为什么还是这样闪烁不定,还是这样心存幻想?”我从来就没有象现在这样痛恨自己,恨自己的白痴,恨自己的优柔。所有没尊严的一切你都做过了,就差象哈巴狗一样跪下乞求了,你难道还不死心吗?

她是不会回头的,不回头,她爱的是男人。

绝望的,我狠狠把手机摔到了地上,过去,让一切过去吧。

快,时间呀,你就可怜可怜我这一无所有的孩子吧,滑动的指针它是在割我那所剩无几的心呀。我只想结束,结束。

我合拢着双手虔诚的祈祷着,企图这样的麻痹能换来片刻的安宁。

猛然间,我的心里一震,她来了,她肯定来了。她的气息充斥着我每一寸有生命的地方。感应,一种玄乎其玄的东西。

我匆忙的睁开眼睛四处寻找,可一切,只是徒劳。

没错,她连我什么时候走都不知道,何来什么感应呢?

这分外简熬的三十分钟还是过去了,我匆匆提起那单薄的行李,望着地上那破碎的手机,我终于长长的舒出了口气,我走了,我真的走了,这个伤心的城市,这个带走了我所有青春的地方。永不再见!

坐在机舱内,望着那空旷的飞机场,果然有种视眼开阔的感觉。没错,如果你只是死死的盯着同一个地方,你是永远也跳不出这个繁杂的圈子的。可是,你真的跳出来又怎么样呢?世人皆醉,你就也醉着吧,独醒又是何苦呢?

[我们是去蜜月诶,你怎么就盯着漂亮女生不放呢!] 一个带点娇气的女声。

[我那有,你才盯着个男的流口水好不好?一点矜持都没有]

我惨然而笑,蜜月,爱情的产物,可是有了这个东西之后,爱情也就消失了。那么易碎的东西,我是再也不要触碰了。

[不是,我是觉的那个男的有点奇怪,很女气,再者,你有没有发现他一点血色都没有,只是躲在柱子后面发呆的摸着他小手指上的那颗戒指,你不觉的怪异吗?]

[别人的事,你管那么多!]

飞机应时而起,伴随着咙咙声,我的泪水再次汹涌而出,涩的让人舌尖发麻。她来了,她终究还是来了。

我轻轻的松开我的领子,抽出了自己挂在脖子上的那枚戒指,没错,那是一对的,我的上面刻着“桦”字,而她的上面刻的是“甄”。

她送我的哪天,我很开心。所以没和她说过,那戒指套到我小指上,略略嫌大,于是我就把它系到了颈边,我本以为,那样也是可以一辈子的。可原来,我错了,不适合就是不适合,硬套是不会有结果的。

我和她,相隔高空三万米,永远也不会再有交集了。

放下了所有的包袱,我不再埋怨我们的错过,毕竟我们爱的是真切的,是共通的。不想追求你为何的放弃,只希望你在无我的日子里,过的更好。我的爱,送给了云彩,飘向了那未知的远方,再也不可能有任何人找的到了。

多年后的一天清早,挂在我脖子上的那枚戒指突然失踪了,我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于是我看了看日子,2004年9月8日,我和她交往整整三年。

她应该很幸福吧!

ELLA篇

第二十九章

又是一个无星无月亦无风的夜晚。这样的夜晚,应该很适合休息吧,我累了,真的很累了。三年的债,终究还是会完结的。可又有谁,来偿还我和她心里面的债呢?

她应该,很幸福吧!

记得有这样一个说法:

任何人的爱就象是一块未触碰的蛋糕,你可以把它切成很多份,分给你生命进程中遇到的每一个絷爱,这很正常,也很完美。

可是我老觉得这样的爱是不完整的,分来分去,总共的并没有变呀。那我,完完整整的将它奉献给一人,岂不更甜!

而我,也可以欣慰的说一句,我确实做到了。我这一生,只爱过她,田馥甄一人。虽然她和我的性别相同,但,这并不影响我那蛋糕的甜度。

在遇到她之前,我的心是一片无风的湖水,虽然身边的男男女女不少;在失去她后,我的心是更一滩沼泽的死水,不愿,更没有资格再去谈爱。

我是一个很简单的人,生活也很干净。

一个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却并不缺爱,更不愤世嫉俗,凭着对音乐的天分,我成了一个DJ,师傅教了半年后,我参加了比赛,得了个什么头衔。于是,我就成了现在的陈嘉桦。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场子,更可以要求适合的价钱和时间,但我并不过分。

来老夭这个地方,纯粹是偶然,只是走过,就想进去了。那么小的场子,我只是随口说了下自己的名字,我就成了这边十点档的音乐DJ。 ││││

一个月后,我遇见了她。疯狂,颓废,还有点放荡。

在这样的环境里,看过无数这种叛逆的女生,实在是弄不懂,有父母的疼爱,到底缺个啥要让你们这么折腾自己。我从心底里就不屑这样的人。

可我却被她征服了,她有一种惊人的魅力,骨子里更是透出一种莫名的神秘感。我爱她,从第二眼开始,我就爱她了,她的唇是那么的炙热,那么的媚惑。

很轻易的就送她回了宿舍。原来,她还只是个学生。

可宿舍的味道很奇怪,竟然也是奢靡,想必和她同住也并非什么好角色。看着她因为喝酒太多而胃抽筋,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抽搐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紧紧的把她拥在怀里,希望这样,能给她一点温暖,一点帮助。她其实,是个孤单的孩子。

后来竟就这么发生了什么事。我也很奇怪,那是我的第一次,什么也不懂,只是觉得她快乐,所以我快乐。

我弄的浑身骨头都散架了,还被那个怪物啃了不知道多少口,害得我只好穿高领出门。

第二天见她,又是同样的事情。

第三天,我累了,请了个假,可后来一想,或许她可能会来找我,于是我又去了。

就知道她的过去很麻烦,可我还是毅然的挡了上去。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头脑发热了,那可真的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可我心里真的很甜,因为我知道,我帮她把过去抹去了。从今往后,她的世界只有我,我是她的生命守护星,虽然那时候,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命完成我的使命。

医院里的她是那么的无助,老被哪个姓邵的小护士欺负,我的心很疼,却又不知道怎么才可以帮到她,守住她。因为那护士照顾的我,确实无可挑剔,只是她对我那挂名的表妹,老是存在着敌意。这样我,怎么也不会原谅她的。

说起表妹这个称号,我还真蛮佩服她的,本以为照她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可以把整个医院都给拆了,却没想到竟然冒出了这么个可笑的身份。用它,默默的守在我身边一个月。

于是我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女人。爱人,还是会爱的真真切切,无已无世界。

我会守她一辈子的,真的。

出院的哪天,我帮她出了那口气。当我对着那个小护士说出她是我女朋友的那一刻,我的心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自豪。这样的她,竟然就是我的了。眩晕,是我唯一记得的快乐!

张开我那并不修长的手臂,围住了她那纤细的腰,这让我从心底涌出一份安然:她是我的,我们是天凑之合。就算天涯海角,我也定追不放。我就是这么霸道,因为我就这一整块蛋糕,怎么可以送出去收不回来呢?

日子不紧不慢,生活有苦有甜。她很任性,也很烧钱。不许我看其他女生,可天才晓得,除了她,我其实更欣赏一点有气质的男人。而我赚的钱,真的不够她买名牌的,于是我一天打两场碟。而我的耳朵,从那时候开始,就老会出现幻听。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爱她,并且爱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没尽头。

在我们正式交往的100天后,我向她真正示爱了。特意定做了两个戒指,一个刻着“桦”字,我夹在冰淇淋里,用这样恶俗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决心,而令一个刻着“甄”字,我留给了自己,永远的套在我的小指上,它很合适。

我老是在想,我这一辈子有没有做错过什么事。不然,怎么会弄到这副田地,现在想想,唯一我做的不好的,就是哪天得意忘形的抢了那“无上的维纳斯大人”的两个硬币吧,那时候,我只是想要她开心,于是就那么做了。后来她走后,我捧着两大袋硬币,全部还给了“大人”。虽然我知道,那无济于事,可我陈嘉桦,这一辈子不会欠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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